陆鸣摊了摊手继续道:“显然不会,它划不来嘛,那你如果还是来了就不太会搞投机,因为你很清楚这里面的风险问题,所以吸引的不说百分百发但绝大多数肯定是远端投资资金,而非近端投机资金。”
说到这里,陆鸣思考了片刻,又道:“至于说村集体的主体肥了少数人,比如村干部这种,这就是基金会要投入的监督成本,扮演类似于企业监事会的角色,而且是独立出来,基金会是提供公共服务的,没有与各大村集体有利益上的纽带,也就保证了客观中立的立场。”
基金会拨给民计民生事业的预算经费,这些钱不是说发给具体的村、乃至具体的穷人身上,这是不可持续的,也不解决造血问题。
更多的是用于公共性质的预算支出,也就是承担发展中的沉没成本。
陆鸣环视众人说道:“没有利益掺杂,执行者才能铁面无私,才能更好的公平公正的处理问题,村里肥私者怕这些人,我们得主持公道和正确引导,这是基金会该扮演的角色,我们那么多的钱投入到这些方面上来,县域一级成立这样的机构,将来试点成功了,要进一步优化这机构,并且这一岗位上的人要同县域一级对调上岗,三年轮换,这样能最大限度的主持公道。”
错位对调,从这个县出来的人到另一个县的监事机构上岗工作,从而避免关系网的形成,避免形成利益共同体,而且这不是仕途,监事机构的工作者就是一个普通就业岗位,他们的待遇到位了也进一步降低捞油水的意愿,加上时间三年轮动,进一步潜在之人想捞油水的成本和代价。
陆鸣补充道:“对应这一监事机构,我们要建立一套匿名举报机制,考虑到村民大部分还难以适应信息化、数字化的时代,所以这套机制主要以电话举报热线为主,这边接到举报电话,那边问询、调查、处理三板斧下来,既有解决之道了,也极大的震慑村霸、贪污者。”
众人不由得连连点头,陆鸣看向之前提出这个问题的与会者:“至于你说的类似圩岭乡这种存在旅游项目,如何遏制宰客行为,保护消费者,这个就更简单了,给消费者一个维权投诉渠道,按一赔三原则,不管哪家村民宰的客,宰客的不用赔,让村集体承担赔偿损失,这样一来村集体其他村民也会相互监督。”
首先村集体为单位主体搞生态资源价值化,它要做工商登记,那就是有章程的,把这一条写进章程里面就具备法律效力。
最重要的是,当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村民变股东之后,村集体承担赔偿损失等同于全村人的损失,一个村民宰客肥了自己而损害全村的利益,全村的村民是不可能答应的。
一句话讲完了,谁的利益谁上心。
有这么一套机制的存在,真发生这种事情了,可能都不需要基金会派人来调查处理,村集体内部已经迅速解决了,换句话说也就降低了管理成本。
对于村民来说,肥私的成本很高,最重要的是这么干了,在乡村这种熟人社会里面将抬不起头来,等同于社会性死亡,这种代价可比经济代价更具震慑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