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不平等的“平等条约”(2 / 3)

法师乔安 程剑心 1034 字 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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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方船舶包括军舰在内,可以在遇到“任何危难”时,开入彼方对外国商务或航业不开放之任何口岸、地方、领水或领空。

……

总得来说,这是一份以自由贸易和自由通航为主旨的经济合作条约,由于缔约双方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不存在所谓的“单方最惠国”条款,比乔安预想中的条件更公平合理。

“我原本以为,远东政府要迫使大陆会议签署一份类似‘帝国特惠制’的条约,现在看来并不是那样,条约的内容很公平。”

乔安对条约草案的评价,引来富兰克林先生摇头嗤笑。

“你没有在外交部门工作的经历,看不透文字背后的陷阱,我的孩子,须知字面意义上的公平,可不等同于事实上的公平。”

“此话怎讲?”乔安诧异地问。

富兰克林老头吐出一串烟圈,打了一个通俗而又形象的比方。

“缔结这份条约的双方,就好比擂台上公开对决的两个拳手,拳击规则是透明且公正的,也有裁判确保双方按照规则比赛,然而一方选手是体重150磅的职业拳王,另一方则是同等体重、从未接受过拳击训练、从早到晚坐在办公室里抄抄写写的近视眼小公务员,你觉得这种比赛真的公平吗?”

“乔安,你今天来到寇拉斯堡,对这座城市有什么观感?”

“很繁荣,很有秩序,魔导工业不仅非常发达,而且工业成果在市民衣食住行的各个领域都得到了普遍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