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良劝慰道。
祝国瑞笑了笑。
“是我不对,不聊这些悲伤的事了,点菜吧。”
……
就在三人在包厢内吃饭的时候,一辆商务子弹头不为人知的驶来,停在竹林中,离门口的停车场还有一段距离。
这种车便宜,而且容纳空间大,深受江湖人士的喜爱。
子弹头内。
司机盯着外面的高档会所,低声问道:“虎子,那小子就在里面吗?”
“就在里面!”
坐在后座、名叫虎子的那爷们身材健硕,一脸凶相。
“我跟着他的车过来的,看,那辆科尼塞克,就是他的车。才他妈二十多岁,就开几千万的车,真他娘的有钱!”
其实不仅仅这个虎子,这台商务子弹头里总共有五个人,个个身上都透着明显的匪气,一看就不是什么善茬。
开车的司机眉毛上有一道三公分左右的疤痕,绰号刁猫,不是一般的地痞流氓,而是走南串北的悍匪,正儿八经的亡命徒,身上背着好几条人命,完全不逊色于被抓的丧彪。
“大哥,你说我们是不是能先给他绑了?这小子既然这么有钱,我们何不先在他身上捞一笔,然后再把他给宰了。”
看到那台壕无人性的科尼塞克,有人不禁起了心思。
因为身上背着命案,所以一般情况下,他们不会来大都市,而这次之所以铤而走险来东海,是因为接了一个活,干掉一个人,酬金一千万!
这样的大单,可很少遇到。
他们本还琢磨着谁的命这么值钱,可是看到那台科尼塞克,一切就能够理解了。
当然。
对于他们这样的亡命徒而言,可以说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句话演绎到来极致。
他们无所畏惧,穷凶极恶,只要给够钱,任何人都敢下手!
哪怕看到目标财力雄厚貌似身份不凡,也丝毫不怵。
相反,越是收拾大人物,越是能够让他们产生病态的亢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