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没看出来吗,他看你的神情,就像狼一样,恨不得咬你一口。”
邵华看着贾苏越说道:“夸张了吧。要不是我妈妈的胳膊,我也不会和他交换联系方式的,你不会不高兴了吧。”
“放心了。我还看不上他呢。不过话说过来,家里有个医生也不错,要是帅点就好了。”
“好了,别发花痴了,赶紧逛街去,等会还要回家做法呢。”
邵华他爸妈是农场的普通职工,常年的体力劳动,稍稍上点岁数,就开始出现各种小毛病,也是以前身体透支的太厉害。
团场是当年为了边疆稳定而设立的,好多南方人,不远万里的来支援边疆,真正的是献了青春、献子孙。是非曲直,放在一边不谈,稳定边疆他们的功劳是无法磨灭的。
团场是一个特殊的团体,闲时为农,战时为军。边疆有个笑话,说是在团场的维人不会说维话,张口就是:“中!”
邵华爷爷是浙人,部队当年在边疆就地军转民,她爷爷响应国家号召扎根在了边疆,她奶奶也不差,八千湘女上天山,说的就是她奶奶,这也是国家援边最成功的一次,后来的援边是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是时代的问题,还是人员素质的问题,还有待考证。
在荒无人烟的戈壁滩上,他们建立了一座座的城市,靠着双手,卧雪爬冰,艰苦奋斗。现在看那些城市,其实不光是城市,而是一座座丰碑。
邵华是第三代团场人了,从长相举止、说话的口音一点也看不出南方姑娘的影子。
第二天,邵华就带着她妈妈来找张凡。张凡对邵华算不算一见钟情,他自己不知道,可就是愿意见到她。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可能他对邵华,是对上眼缘了。
张凡还特意把自己收拾了一下,从镜子里一看,恩!不错一个优秀的小伙子。
邵华的妈妈五十多的人,虽然常年在田地中劳作,可掩盖不了有股子书卷气。待人很和善,不急不躁,让人一看就觉得安详。
邵华的气质大概来自于她妈妈吧。
“阿姨,你胳膊疼了大概多久了,有一周了没有?”张凡简单查体后,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