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全明星投票开启(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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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答案一样,也是一个能把篮球演绎成艺术的家伙,那种暴力美学比詹姆斯更飘逸,比麦迪和雷·阿伦更迅猛。

沈枫脑海里回忆起对罗斯的记忆。

罗斯的职业生涯前半期,无需多言,就是一个字:猛!

他的天赋是很多人望尘莫及的,不到10岁就频繁有经纪人上门打扰,他早在高一的时候就已经能成为校队主力球员,高四那年,场均25.2分9.1篮板8.8助攻3.4抢断,高中时期连续两年带球队成为州冠军,就凭他天赋和能力,仿佛已经是内定的状元了。

在进入公牛的第一个赛季,他就开始追平乔丹当年留下的纪录,在公牛里,还是新秀的罗斯连续十场比赛得分上双追平新秀时期的乔丹,71次得分上双30次得分在20分以上,2009年全明星技巧挑战赛罗斯用自己的英姿征服了全场,赢得了这次比赛,从这个时候开始,越来越多人关注罗斯,新秀赛季,罗斯场均16.8分3.9篮板6.3助攻。

到了第二个赛季也就是这个赛季,是罗斯进步非常大的一个赛季,他个人拿到了场均20.8分、3.8篮板和6助攻的成绩,并入选全明星赛。

但这个赛季开始的时候罗斯因为脚踝受伤而缺席季前赛,大家那时候还不知道,他的伤病之路才刚刚开始。

随着不断成长与锻炼,罗斯的得分越来越高,一场比赛砍下30分都不在话下。

到了第三个赛季,也就是2010-2011赛季的罗斯可以说是最好的罗斯,他的数据已经达到了全明星球员水平,开始往巨星发展,场均25分、4.1篮板、7.7助攻,命中率44.5%,年仅22岁的他成为世界上最年轻的NBA常规赛MVP,入选最佳一阵和全明星首发阵容。

那一年季后赛,带领公牛打入东决,虽然以1:4输给由詹姆斯、韦德、波什带领的热火,无缘总决赛,那是罗斯距离总冠军最近的一次,场均27.1分、4.4篮板、7.7助攻,命中率39.6%。

但在2011-2012赛季之后,罗斯因为打球方式和风格的缘故,伤病开始来了。

他的脚踝、脚趾、膝盖、背部以及多处地方都遭遇过伤病,伤病能毁了一个优秀的运动员,奥登就是最好的例子,伤病也能拖垮一个运动员,比如韦德。

伤病对于罗斯来说同样是一场噩梦,他在遭遇伤病后仍然坚持不懈,摔倒了还会重新站起来,可是伤病的严重性不得不让他屈服,2013-2014赛季他仅仅参加了10场常规赛。

伤病影响着罗斯的身体健康也影响着他的竞技状态,但有一点毋庸置疑,罗斯的巅峰期是在公牛,可是公牛似乎没有给罗斯创造一个夺冠的环境,那个时候,湖人、热火、雷霆等强队崛起,一个队里至少两个当家球星,罗斯这一人一城的压力难免显得大了些。

然而值得一提的是,詹姆斯在选择去热火之前,他最想去的是公牛和罗斯组搭档,但罗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没有明确透露跟詹姆斯组队的意思。

那个时候,罗斯才进NBA两年,年轻气盛,正是意气风发之年,他也没有在意与詹姆斯组队,他只想在公牛证明自己,而公牛没有钱去签詹姆斯,最后的结局是罗斯继续在风城绽放,詹姆斯前往迈阿密完成冠军梦想,罗斯也确实证明了自己,在他的巅峰赛季,他的球衣销量在中国排第一,全世界排第二。

罗斯打球的方式是很消耗身体的,却能够在赛场上起到明显效果,但他也不是铁打的,久而久之,身体就会遭遇伤病。

年轻的罗斯能够在当时叱咤风云,身高1米91个头并不高,但身为双能卫,在技巧这块儿罗斯也能够独当一面,视野开阔,擅长不减速变向,爆发力强能扣篮,进攻变防守快速推进妙传队友,突破快如闪电,抛投绝杀能力极强,冲击内线得分是他主要进攻手段,速度不输韦德,抛投不输托尼·帕克,技巧不输艾弗森,投篮能力不好不坏,但极少投三分球,从他的投篮热图上能够看出来。

罗斯身上有着多个篮球明星的特点,技巧娴熟胯下运球十分好看,擅长中距离跳投,但比赛中没有特别好的施展机会。

很多人说罗斯的伤病是不是因为不减速变向导致的。

实际上只有一小部分是这个原因。

罗斯爆发力和速度都很强很快,这给他的膝盖造成巨大的冲击力,而他落地的习惯对膝盖伤害更大,归根结底就是太猛了,他的膝盖承受不住。

伤病频发,也是罗斯离开公牛辗转多支球队的重要原因之一,他原本也能像科比一样终老一支球队。

在公牛的最后几个赛季,罗斯与管理层、教练的隔阂越来越深,罗斯的球队地位十分尴尬,公牛把罗斯交易至尼克斯,在尼克斯,罗斯的数据依然漂亮,与凯尔特人的比赛中能拿下30分的高分。在受到伤病困扰之前罗斯的表现非常可观,即使受到伤病困扰,他甚至会带病参赛。

可以说,罗斯一直是逆境中绽放的“风城玫瑰”,他从未带领公牛拿到总冠军甚至从未进入总决赛,在公牛,他望着其他球队都有两个或者三个篮球明星,明知一人一城很艰难,但也愿意孤军奋战下去,他热爱篮球,在球场上的时候苦苦钻研对方的战术,他能抢断、能进攻也能防守,在他短暂的那个巅峰赛季里,他无限接近联盟第一人,天赋与努力的加成,让罗斯无限接近成功,他像麦迪、韦德一样,有一个流星一般璀璨的职业生涯,昙花一现的巅峰期,但他是除了乔丹之外,芝加哥唯一的信仰,他离开了芝加哥,但风城玫瑰的称号始终伴其左右,很多人在他伤病的时候质疑过他,而罗斯还在努力证明自己,2018-2019赛季场均18分、2.7篮板、4.3助攻,命中率48.2%仅次于2009-2010赛季的命中率。

罗斯有着比肩乔丹詹姆斯的天赋,空中悬停正反手拉杆上篮、抛射、快攻样样精通,他却没有一个顺利的职业生涯,他真的只想赢球罢了。

很多人觉得他这样透支身体,不知道保护,职业生涯一定不长久。

也许他是球迷口中的那个不知道保护身体的“笨蛋”,可他努力的脚步从未停止。

他曾经是一个不知疲倦向命运索要荣耀的人,现在他依然不知疲倦,但似乎不再把荣耀看得那么重。他曾经说过:“我誓死捍卫芝加哥荣耀。”

但沈枫脑海里却不停浮现,在得知被交易那天,他捂脸痛哭的样子,那副场景真的很难忘记,罗斯自己估计也忘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