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百二十分钟的回忆(1 / 3)

短篇合集(20210519) 佚名 6264 字 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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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镜台前,理发师正在我的背後忙碌的吹著我的头发,我望著镜子,却什麼也看不见。</p>

今天我要和仪结婚,吹完头发後,就要坐上租来的轿车到阿仪她家,把她娶进门。</p>

嗯﹗要从哪里开始呢﹖就从介绍我自己开始吧﹗我今年二十八,出生在一座小镇中,这个怕你连看也看不到她一眼,但是我出生在这。</p>

我的老爸是个农家子弟,可是在他十五岁时,我的祖父就到天上去了,所以他在分家产时,分到了一块贫瘠的旱田,只能种地瓜﹑花生等等的杂粮。父亲因此在十五岁那年就出外作学徒,学修理脚踏车,後来又学习修机车。不谈这些,反正他在三十岁那年把我生了下来,我还有个大三岁的哥哥。</p>

我爸修理机车到了他五十岁时,家里的地旁边却开出了一条道路,因此我家那块地就涨了十倍以上的地价,父亲又过了一年半才卖出,家里的存款就涨到了八位数字,呵呵﹗</p>

所以在我大二那年,我家就成了有钱人。父亲也不再修理机车了,他现在成天和我哥的儿子玩,偶尔就出外和他的朋友打麻将或是去钓鱼就因为阿仪的爸爸也喜欢钓鱼,所以我才會和阿仪认识,甚至两小时後,就要和她一起拜祖先,向一桌一桌的宾客敬酒。阿仪是我的第三个女朋友,要说她和前两个女孩最大的差别就是﹕她该结婚了。那我对她的感觉是﹕这女的不错,把她娶回家。</p>

这样说好像没啥罗曼蒂克情调的样子,可是,这是事实,我们两个都该结婚了,我对她感觉不错,她对我也是,好吧﹗这样就结婚了吧﹗所以我们认识三个月,我就坐在这个椅子上,任那个理发师玩弄我的头发。</p>

这就好像是闹钟响了就要起床一样,我们是年纪到了就要结婚。「这叫做闹钟婚姻。」,我高中死党大鸟明这样说。</p>

大鸟明虽然是我的同学,可是他大我两岁,因为他重考又被留级,两年前他结了婚,新娘是他阿姨介绍的,那天晚上喝酒的时候,大鸟明这样说。</p>

当时我还笑他,现在我可真是心有戚戚焉啊﹗</p>

「你爱我吗﹖」阿仪第一次和我上床後这样问我。</p>

「爱你呀﹗怎麼不爱呢﹖难道我刚刚还不够爱你吗﹖要不要再爱一次﹖」我把她抱的更紧些。</p>

「不是说那个啦﹗」阿仪笑著捶我,「我是说你的心里是不是只有我一个人啦。」</p>

「当然了﹗我心里只有你啊﹗小仪仪。」我说。</p>

「你以後可不能变心喔﹗」阿仪望著我的眼睛说,她的眼睛里有一种光芒,又好像是一个漩涡,要把我卷下去一样。</p>

「放心啦﹗我一辈子最爱的就是你了﹗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否则我决不变心。」我这样说著。阿仪很高兴的靠在我肩膀上。</p>

那时候我想到小雪,她也曾这样问我,不过可不是在床上,那时我还很纯洁,没这个胆。我那时说的是﹕「我们谁也不知道未来會如何,但我可以保证的是,我现在心里只有你,我现在最爱的也是你。难道这样还不够吗﹖」</p>

事实证明是还不够,因为後来我们分手了。不过,我现在是二十八岁,可不像二十岁的我那麼呆。未来的事我还是弄不清楚,但是,我知道一件事,如果我不对阿仪那样说的话,我要费更大的功夫去哄她。这麼简单的事,为啥我二十岁的时候不懂呢﹖二十岁的我真笨呀﹗</p>

小雪是我的第一个女朋友,事实上,如果用我现在的标准来看,我们那时候恐怕只能算朋友,连好朋友都称不上。</p>

为什麼这样说呢﹖因为我们都只认识彼此美丽又有礼的那一面,一直到分手的时候,她还没见过我打撞球时那副模样。不过话说回来,阿仪也没看过,因为我两年没打过撞球了,唉﹗可怜的社會人士喔﹗</p>

我和小雪怎麼认识的我都忘了,反正就是大学时代那种一对一的活动认识的。为什麼要追她呢﹖我想是因为好奇吧﹗我受了六年的和尚教育,大学又是读工学院,真是满脑子对女性的好奇,对爱情的憧憬,所以显得一副猴急像,举止既呆又痤。</p>

初识小雪,并不觉得她很漂亮,套句我朋友的话﹕「女人嘛﹗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个嘴。」</p>

但是很奇怪的,她笑的很好看,每次我看她笑,总有种美妙的感觉,好像在夏天的早晨起床,往天上看去,在淡蓝的天空上挂著一弯浅白的月,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p>

「有吗﹖」小雪把杯子放下,微笑起来,「我都不知道。」她说。</p>

「对对对﹗就是这样的笑容。」我好像如获至宝一样,提高了音量「等一下,我拍张照片」</p>

闪光灯亮了起来我到现在还保留著这张相片,阿仪在翻我住的公寓时,找到了我大学时代的相簿。</p>

「这是谁﹖很漂亮喔﹗」她用那种抓到我小辫子的口吻说,就像是妈妈看到偷糖吃的小孩一样。</p>

我看了看,跟她说﹕「那个呀﹗我的初恋情人呀﹗」这下阿仪好像是挖到宝一样,缠著我说我和小雪的事。</p>

结果我不得不跟她谈了一个下午,所以,听我的话,绝对不要跟女人谈爱情故事,她们喜欢听,而且會在日後翻出来找你算帐。</p>

「那我笑起来像什麼样子﹖」阿仪问我,我说﹕「像是會把我迷的死死的可爱笑容呀﹗」</p>

阿仪一副失望的表情,她说﹕「我要一个像她那样的形容词啦﹗」</p>

呵﹗真是开玩笑,我是二十八岁的成功房地产销售员,我知道如何说明一间房子的好处和隐藏房子的坏处,可是我已经不是二十岁的我,我不會在半夜写情书,写诗,写我如何的爱一个女人。</p>

我只好用抄袭的,我说﹕「就像一千朵玫瑰同时开放的样子呀﹗」</p>

阿仪笑了,她说﹕「你才不會被一千朵一起开的玫瑰花迷的死死的。你只會被一千张一千圆的钞票迷的死死的。」</p>

我无言以对,难道我现在只喜欢钱吗﹖</p>

我和小雪的故事也很平常,刚开始,我好像日夜不停的灌输自己,「你爱她爱的要命﹗」所以我不和朋友去打撞球,不打篮球,不骑车去兜风,不参加任何联谊,有空就去找她,每天晚上绞尽脑汁写情书,我不知道她是什麼感觉,她来找我总是已经到了才打电话给我,不管我正在干什麼事,一定要我马上去陪她。</p>

不知道她当我是什麼,无线电计程车吗﹖不过我那时是挺乐在其中的,和女生约會,牵牵小手,唬烂哄女生笑,亲亲小嘴,好像挺好的,比打司诺客好玩多了。</p>

这是我那时的想法吗﹖忘了,我那时应该没这麼低级才对。我应该是很喜欢她吧﹗愿意为她做任何事,只要她叫我去办。真的,我那时候的日记上写著﹕『不论距离的遥远,不管路程的艰难,只要你叫我,我随时都會到。我的爱令我无所畏惧,即使是地狱的最深处,恶魔的力量亦不能叫我畏惧,有你的爱,我将一往无前。』</p>

事後我看看从前的东西,心里总有一些淡淡的忧伤,我们的分手可以说是必然的事,因为我毕竟不是开无线电计程车的,偶尔兼差开开还成,要是天天如此,我可受不了。</p>

「大头呀﹗今天又要去找老婆吗﹖」实验拍档史奴比问我。</p>

「嗯...﹗没关系啦﹗作完再走还来得及。」我说,那次的实验比较麻烦。史奴比已经帮我扛了好几次实验,这次我实在不好意思。</p>

「那就好﹗」他很高兴的说。我们继续努力的接线路,调示波器。</p>

那天的确我和小雪有约,她中午打电话过来叫我晚上七点到她宿舍找她,可是每次叫史奴比一个人忙到很晚也不好意思。所以...唉﹗等作完实验已经六点半了,我匆匆忙忙的骑著机车,冒著小雨,骑到她们学校,七点半了。</p>

我打电话叫人,她房间一个人也不在。这时候我开始发挥我惊人的耐力,喝掉了两罐可乐,抽完半包烟,十点半。她小姐回来了,远远的我就看见她,和另一个男孩高高兴兴快快乐乐的牵著手回来。我愣在树丛後,呆了,看著她和那男孩在宿舍门口依依道别,我头也不回的走了。</p>

回学校的路上,雨依然下著,这种天骑机车最危险,雨會把安全帽的安全玻璃弄的矇矇的,我掀开安全玻璃,一下子眼镜又矇矇的。</p>

在二省道上我不知道骑到多快,只知道风刮的脸很痛,还有张开嘴喊的时候一下子灌进很多风。</p>

回到宿舍後,我一个人跑去看MTV,一直看到天亮,当然本来因为小雪要戒的烟瘾也顾不得了,早上回宿舍睡觉的时候我脑袋里只有一句话「我他妈的是个大白痴。」</p>

这件事直到两个月後我们分手时小雪一直不知道,当然了,我也不敢让善良的史奴比知道。</p>

现在想起来,那天晚上大概是我最接近死亡的时候,我没有摔进山沟里完全是侥幸,我一直很感谢上天那天没要了我的命。</p>

这件事对我们的交往有重大的影响,我试图重新挽回我和死党的关系,开始恢复打撞球,打篮球,和朋友抽烟打牌兼唬烂的日子,小雪对我的改变并没有什麼反应,她在电话里常说﹕「喔﹗你有事呀﹗那就算了,没关系。」</p>

我非常非常努力的想从她的语气和信件中找出她是否在意我的缺席,结果呢﹖没有,她还是淡淡的一点也没有改变。</p>

两个月後的夏天,我接到她的电话。</p>

「大头,我在火车站,你要不要出来﹗」她还是一贯的口吻,一个人杀到我住的城市来,从不事先通知我。那天是七夕前三天,礼拜日。</p>

「喔﹗我马上到,你等一下下喔﹗」我应了一声,挂掉电话,骑著车到火车站找她。</p>

她穿了紧身牛仔裤和浅绿色佐单奴T恤,我们在街上漫无目的的乱逛,像从前一样的扯淡,可是我不知怎麼,就觉得那天的气氛不太一样。我们在饰品店里买了一对手饰,然後到隔壁的店里喝咖啡,喝咖啡的时候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在咖啡店门口她说﹕「再见了﹗」然後甩过头,一个人往火车站的方向走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