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年青小伙子,深夜共chu在一间破屋之中,甚为无聊。
他们是在这露营过夜,在无聊之中讲起自己的艳遇与及能耐,也讲得越来越夸张。
後来他们争持不下,就吵了起来。
屋後的石板地面上,有一块石板微微摇动了,他们没有看见,也听不到。
石板下面一声呵欠,有一个人的声音说:“你们这样吵,我睡了几百年,也给你们吵醒了!”
他们由於是正在吵,也听不到。
那块石板动着动着,就忽然揭开了。
一个大汉升了上来,他是以烟的状态升上,升上来之後才凝聚成形。
他说地睡了几百年似乎没有错,他身上穿的就是几百年之前的装束,就像一来自一部古装电影。
那两个青年人也没有看见,由於那地方不是在他们的视线范围。
那个出土的人走到一度破门边向他们望,自言自语地说:“唔,睡了那几百年,人的打扮都已不同了!
他伸手在身上摸摸,身上的衣服就立即变了,变成现代化的T恤牛仔裤篮球鞋。
那两个青年仍在吵。
两个人吵最难吵出一个结论,因为没有一个第叁者来做中间人作裁判。
他们索性把裤子一脱,各自露械,而且自己弄到进入兴奋状态。
但这还是解决不了什麽,他们的大小也许有相差,却相差很微,肉眼不能够分判。这又使他们再吵了起来,都说是自己大一些,但这时并没有软尺可以量。
他们是可以拿一条鞋带来量度一下,但这个主意又行不通。
他们都要自己量度,不肯信任对方的量法。
他们又不屑为对量度,为对方量度是一件太下气的事,要为对方托住,而且由他人之之手量度也仍是怕不公平,所他们还是吵个不休。
最後还是其中一人想出一个好主意,那就是:长些短些未必那麽有用,最重要的还是持久,现在就看看谁能保持挺头的状态久一些,最先软下来的就算输。
这似乎就很公平了,一软下来就看得很分明,没得赖皮。
於是两人各自采抹,以保持那状态,他们非常小心,要是弄得太轻,状态就不能起来,但是弄得太过份,一之後,状态就没有了。
他就是如此相持不下,看来总会分胜负。
但在末分负之前,那个出土人却踏了进来,哈哈笑起来。
那两个青年大为尴尬,不知如何是好。
出士人说:“你们是小巫见大巫,不能跟我比!”
“你是谁?”一个青年问。
“我是鬼王,给你们吵醒了,也正是如此,我可以来救你们一命!”
“胡说八道!”另一个青年说:“什麽鬼王!”
“我就是鬼中之王,专冶邪鬼恶鬼!”
“这人是们疯子!”第一个青年说。
“疯也好,不疯也好,”鬼王说,“现在先让我来和你们试一下!”
他把裤一拉,就拿了出来。
两个青年立时为之黯然失色,这果然是小巫见大巫,他们两人合起来也许会胜过鬼王,但是单对单的话则是差了一大截,鬼王起码等於地们的一倍半,而且还是象牙色,看来就像是件宝贝。
“他嬴了!”一个青年说。
另一个青年不出声,但也等於默认。
然而鬼王还是未曾尽显所长,他说:“你们还未看见真男人呢?”
他忽然把裤子向下一扯,这两个青年人的眼珠子就几乎从眼眶中跳了出来。
这个鬼王的宝贝原来不止一件,还有第二件。
他们看着第二件从稍低chu昂然升了起来。
这不但是他们从未见过,连听都没有听到过的事情。
其中一个青年人终於说:“你……你怎麽用的呢?”
多了一件似乎不那麽好,有障碍而没有帮助。
鬼王说:“我的用法与你们的用法不同,你们要像我那样用就连性命都没有了!”
“你又在胡说……”
鬼王伸手一指:“你们两个傻瓜,就是会顾看吵,也不看看後面!
两人连忙走到破窗之前看外面。
他们是用旅行的手提光管放在屋内,并不是那麽光亮,因而对他们向外面望的影响也是不大。
而且外面有明亮的月光,他们可看得呆了。
外面是有一个泉水汇成的水潭,他们在白天见过了,而此时,月光刚好移到合的角度,水潭就能照得很亮和很清楚。
那水潭中有一个非常美丽的女人正在裸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