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了,这也只能想想,自己在暗地里爽爽就行了,具体的还是得依法来办,不过与李家纠缠的这段时间里,丁云也不是没有开心的事,唯一一点让丁云开心的就是她那个哥哥李宇宁,总算是撑不下去,一时间又找不到合适的肾源,最终只能选择移植了对人造肾脏。
现在老受苦了。
本来丁云以为,这件案子可能真的要跟治安署的人所言那般,很有可能拖上一年两载,甚至都有将这件事暂且放一放,专心去忙其他事情想法的时候。
转机却突然来了。
而且转机还就是李家人自找的。
李宇宁不知是出于什么想法,或许是觉得自己很睿智的,特地把丁云,也就是原身的养父母给找了过来,给了笔钱给他们,想要他们去把丁云控制住。
让丁云不要起诉他爸之类的。
虽然因为证据相对确凿的原因,不太可能完全脱罪,但如果这么做的话。
最终结果肯定会好上许多。
毕竟受害者原不原谅,本来就是量刑标准之一,是份很重要的考量因素。
然后丁云就被她那对养父母找上门来了,而这时候,丁云早就已经收集到了一些与她养父母相关的信息,其中比较重要的一点是在于,很多邻居都反映没怎么感觉原身养母怀孕啥的,就突然带了一个孩子回来,还说是自己生的。
针对于这一点,丁云直接报了案。
起了诉。
并且拿出了一系列的证据证明,她养母当时根本就没有怀孕,更不存在在医院,生了孩子抱错的可能性,自己绝对是被他们偷抱走的,以拐卖罪上诉。
治安署上门抓捕,审讯了一会后。
原身的养父母就吓的赶紧吐露出了真相,连连表示不是他们的错,他们绝对没有犯罪,这孩子不是他们偷的,是别人硬塞给他们,还给钱让他们养的。
而且就是李荣把孩子塞给他们的。
当时还给了二十万给他们。
其他的他们啥都不知情啊。
他们冤枉!
一时间,因为他们两人的证言,整个案子,连带着李荣与丁云先前的那件绑架案,都因此变得颇有点扑朔迷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