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编室内。
“主编,问题有点大,我刚刚打电话通知了一下作者,结果接电话的是个年轻女孩,今年才十八岁,另外她还说她已经把第一部写完了,剩下几部也大体写好, 正在修改,暑假结束前,就能彻底完稿,您说这会不会有啥问题?”
刚一进来,周编辑就匆匆报告了一下刚刚获知的消息,这事实在是有点令人难以置信,现在孩子这么厉害了吗?
“什么,十八岁?还基本完稿了?”
张主编此时也是震惊且迟疑着。
担心这稿子的作者有问题。
别再是什么恶作剧之类。
“她那边是这么说的,另外签合同的时候是要身份证的,估计胡说八道可能性还是较低的,所以我们该怎么办?
这个作者还要不要签?”
周编辑是理所当然继续问着。
“签吧,反正咱们合同很完善,是我们的问题,由我们承担,不是我们的问题,全部都由作者承担,她是十八周岁,不是十四五岁,与她签约签合同。
已经有完全的法律效应了。
还有,你让她先把所谓完成了的第一部稿子发过来看看,如果稿子没有问题,结局也不错的话,可以给她的稿费适当的提一提,具体能不能出版, 得看回头在杂志上连载时候的反馈结果。”
虽然比较震惊, 甚至还隐约有点怀疑,但毕竟合同里面写的清清楚楚,如果是作者出现问题,导致杂志社亏损。
那是完全由作者负责的。
所以张主编也没迟疑什么,立刻决定还是得签,既然看中了就不要犹豫。
得到肯定回复后,周编辑这才继续联系丁云,然后丁云在保留了小说版权是自己的证据之后,便将计划的五部曲中的第一部发了过去,等待对方回应。
如此又过了好几个小时。
直到杂志社那边的周编辑和张主编都看完丁云发过去的那本小说之后,他们这才给丁云定下了具体的稿费,千字三百,这是连载期间的稿费,出版后的版税是另算的,并不是买断型的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