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
我在酒吧那边升职升工资,现在暂时不缺钱。
我将除了酒吧外的兼职都辞掉了。
剩余一点空闲时间,我打算用来充实充实自己,多学点本事,也让自己的将来多一点保障。”
自己提升境界实力,本身就等同于学本事,算起来,自己应该不是在撒谎?
安强军脸上露出欣慰的神情,伸手在杨牧肩膀上重重一拍:
“好小子!有你这话,叔的一颗心总算是落了下来。
酒吧那种地方,再怎么升职,也没法干一辈子,你懂得多学点本事,这再好不过。
既然这样,那我也就没必要劝你了。
走,现在正好是吃午饭的时候,跟叔去喝两——”
叮铃铃——!
安强军的手机铃声响起。
他看了眼后,连忙接通手机。
“嗯嗯,好,行,那这样我马上过去!你们等我,现在,我饭都不吃立马就过去,放心,不会迟到的!这活给我留着,可不许给别人啊!”
很快的。
安强军挂了电话,有些不好意思地看向杨牧。
杨牧皱眉道:“强军叔,你这是刚回来吧,又要回去工作?
你的身体毛病可是不少,最大的问题就是劳累过度,必须好好休息——”
“臭小子,你又不是医生,胡说八道什么!你叔我身体好得很。”
安强军摆了摆手,根本没听进去,“行了,下次再跟你聊,有时间,我们爷俩再去喝几杯。
记住啊,要是有什么难事的话,打我电话,你叔我大的本事没有,但一些小忙还是能帮的!”
望着风风火火离去的安强军,杨牧叹了口气。
安强军的具体岁数,他不清楚,但能确定,并不超过45岁,但他这模样,说是50多岁,都不夸张!
中年阶段,可以说是大多数人一生中的灾难。
上有老,下有小,作为一根家庭的顶梁柱,根本不能有丝毫松懈,一不小心,就会被生活痛殴。
而这个年纪的男人,你如果哭,没谁会同情,反而会被骂无能!
社会上,像安强军这样的人不少,杨牧帮不了所有人,但既然是认识的长辈,那么他觉得自己应该帮帮忙。
“要不,把强军叔推荐到郭云鹤那边?”
杨牧一边朝家里走去,一边在脑海中思索着,片刻后,他觉得还是算了,已经麻烦郭云鹤太多,这件事情,就不去麻烦他。
商青黛要成立一个新的公司,到时候一定会缺人,自己身为股东之一,到时候派强军叔作为自己的代表过去新公司不就好了?
“如此一来,我还不用往那边跑了!”
杨牧心中暗赞自己聪明,又能彻底当甩手掌柜了。
回到住处后,杨牧将袋子打开,从里面取出一样事物。
是一个人形的奇特果实,通体血红,像是血玉一般剔透,弥漫出沁人心脾的异香。
“血参果!没想到,郭云鹤竟然真的能帮我找到这么一件宝贝。
血参果在各种天材地宝之中,虽然只算寻常,但对现在的我,却是有着巨大的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