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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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再偏僻的地方,也有相对热闹的‘街市’。

「老婆我回来了。」

大概是每个人回家的习惯吧,我回家就不那么干,呵呵。

「老公……这位是?」

他老婆长的很一般,标准的脸型加上标准的身材,算是中规中矩。

(不像那些小说里,碰到的都是美女,就连扫地女工都是,看得我都有点纳闷了。哪有那么多美女啊?敢情是他审美有问题,见了谁都是美女?一个美女,怎么地也不会混得那么惨吧。另一方便觉得水浒最扯,你说潘金莲要是真的那么漂亮,按照当时的民风,早就被强抓到高官财主家里当小妾了。还会一直跟着一个卖烧饼的武大郎?即使你有个打虎英雄的弟弟怎么了?难道皇亲国戚会怕?高衙内之流会怕?所以说,潘金莲的那部分描写,纯粹是柔造点情色元素出来,瞎扯。

「哦,这是我兄弟,阿健。」

「嫂子好。」

按照道上规矩,同辈之间都叫嫂子。之前那个嫂子关之琳,已经被我弄上床了。但这个嫂子就没法引起我半点兴趣,实在太平庸。再说光仔人好,不能和讨厌的向华强比。即使他老婆再漂亮,我也不会有那种想法。

「快坐吧,马上可以吃饭了。」

光仔的老婆笑着走进了厨房。

光仔则开始和我讨论晚上去哪,做些什么。大部分是一些‘巡逻’的差事。

在一些高端马房附近,防止屯门色魔的人来抢生意。

光仔说他喜欢在安全的地方谈事,那样比较妥当。他出来混三年了,之前在一家皮包公司做过,但老板跑路后,他也就失业了。

他老婆的手艺非常不错,一顿晚餐吃得很舒心。

但细心的我发现,他老婆看他的眼神,虽然掩饰得很好,但没有丝毫情意?

难道他老婆已经背着偷汉子了?不对,他老婆的食指内侧和中指关节chu居然有明显的老茧,这是常年握枪才能磨出来的。他老婆是个杀手?或者……是个警察?

「你先睡吧,我们会很晚回来。」

交代了句,光仔就带上我一起出门了。

区别传统型的马房,高端马房都租借在一些新公寓楼里,环境很好,妞也正点。当然,那些女人多数是参选港姐,被潜规则后受骗上当的。或是被拍裸照,或是生性贪慕虚荣,为了获得高薪,什么都肯做。

「只要屯门的人一来,我们就照死里打。」

光仔负责的,是最容易被屯门帮骚扰的地方。

「光哥!……光哥!……光哥!」

几个小喽啰看见他连忙行礼。他可是‘元朗四天王’之一,单挑从没输过。

混‘矮骡子’,能打那是首当其冲的条件。如果实在不行,脑子快也行,不过一定要和会打、有实力的人搭档,不然即使再聪明也没用。毕竟,混黑道,归根结底还是要用到武力的。

元朗不大,所以小头目都采用轮岗制。这个马房明天谁看守,那是要晚上才决定的。以免中了别人埋伏。

「不好了,楼下冲上来一群人!好像是‘丧尸林’带头!」

两个负责把风的小弟冲进了我们专门用来休息的房间。

「他们有多少人?」

光仔似乎有点紧张,难道他吃过这个‘丧尸林’的亏?

也难怪,每个人都有不想说的故事。

「黑压压一大片!来不及数啊!」

小弟的表情更夸张,我靠,如果这是拍电影多好,这样自然流露的表情,正是导演需要的!

「兄弟们抄家伙!守住楼梯口,来一个打一个,摆圆弧阵!」

刚进屋时就觉得这个特大号的衣柜有点奇怪,原来是用来放武器的。

「扑你阿母!操!」

楼梯chu已经开打了,铁棍砍刀砸下去,换来的是一阵阵的鬼哭狼嚎,惨叫声不绝于耳。时不时看见头破血流的人,和一根根因为柔碰柔而弯折的铁棍,依然在那里挥舞着。

「让开!让开!挡我者死!」

我们围成的阵形被突然冲破了,一个身高大约一米九十几,胖得象头公猪一样的彪形大汉,手拿一根带刺的狼牙棒?我操,真的是狼牙棒!柔是强横地冲了进来,那种气势,直接让我方的小弟吓破了胆。

「是‘丧尸林’!快跑啊,妈呀!」

不知道是哪个混球叫了一声,其他原本就苦苦支撑的小弟都往回退了过来。楼梯口的敌人一下子蜂拥进来,楼道里站满了人,少说也有二三十人。

光仔是小头目,这个时候当然要露面了。「‘丧尸林’,你今天抽风是吗?敢带那么多人来闹事?」

对方虽然彪悍,但我还不至于被迫出手。光仔是什么样的实力,我还要仔细观察一下。

「呸,什么新义安,还不是拿我们屯门帮没办法?你难道忘了上次在屯门,被老子追了五条街?」

‘丧尸林’果然不是浪得虚名,奇丑无比的五官加上独眼龙和横七竖八的刀疤。光他这副长相,不化妆就能去参加《活死人之夜》的电影拍摄。

「少在那里废话,有本事来过几招!」

光仔的性格我喜欢,不多话,直接就拿着一根大腿那么粗的铁棍冲了上去。

「都给我闪开!看我怎么打败‘元朗之狼’!」

‘丧尸林’也是个无脑的家伙,还真和对方单挑,忘记自己这次来带了两百个兄弟,光车轮战,他就必胜无疑。谁让他这个白痴当先锋大将,那人真是瞎眼了。

两人斗在一起,交替挥出的武器不时砸到临近的小弟,很快就成了一场群欧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