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明知与否,罪与非罪(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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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会这样“自投罗网”吧?

从常理上分析,也确实是这么个道理。

但这件事,显然就有些超脱常理。

“我们已经验证过了,网上针对你的这个通缉令,的确是真的,而且你收到的这几条通缉短信,也都是淮城警方发给你的。”

高恒的这一番话,直接击破了成左的侥幸。

但成左依旧不愿意相信。

“不可能,我根本就没做犯法的事情,警官你一定要查清楚,会不会是同名同姓的人?”

成左认真而焦急地为自己进行辩解。

“就算名字能相同,但身份证信息总不至于出错吧?”

“那高警官,你告诉我,我犯了什么罪?”

“帮信罪,全名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还有这个罪?”

面对高恒说出的这个名字又长又拗口的罪名,成左感到十分地陌生,完全就没有听说过。

甚至怀疑高恒在诓他。

“那我向你核实个情况,希望你如实回答,不要隐瞒。”

“好!”

“去年九月份,你是否通过二手交易平台,以1600元的价格,将自己名下的一张电话卡和两张银行卡卖给姚某?”

“卖自己的银行卡也犯法?”

成左傻眼了。

被高恒这么一提醒,成左也想起来了。

确实有这么一回事情。

当时他正好缺钱,然后在朋友的介绍下,知道还能通过这种方式赚钱,然后就把自己没用的电话卡和银行卡,在网上以二手交易的方式卖了出去。

拿到钱之后,成左也就没在意了。

这一年风平浪静的,如果不是高恒提醒,成左都快忘了这回事。

关键他也看过其他人卖银行卡或者电话卡的,也都没出什么事,就更没放在心上了。

万万没想到,自己会因为这件事被通缉。

“银行卡和电话卡禁止买卖,你不知道吗?”高恒不由黑了脸。

“但这也不犯法吧?”

成左还想为自己辩解一下。

很显然,成左并没有否认他知道电话卡和银行卡是禁止买卖的,但在他始终认为这种事情跟犯罪搭不上边,所以心里还带着一丝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