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行走的悬赏金(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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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盗窃犯罪为目的。

盗窃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盗窃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盗窃的,不属于‘入户盗窃’。”

说完,叶向阳扬了扬手上那本刑法讲义。

这些都是中午他从这本书上看到的。

除非叶向阳手上这本刑法讲义有特别的价值并达两千以上,又或者里面藏着几片金叶子什么的,否则叶向阳的行为也完全达不到入刑标准。

虽然不构成犯罪,但确实已经违法了。

要是沉清一口咬死自己盗窃,那么叶向阳肯定得倒霉。

应该不会这么丧心病狂吧?

想到这,叶向阳有点心虚地瞅了瞅沉清,希望她别记仇搞自己。

感受到叶向阳投过来的目光,沉清翻了个白眼。

这波确实是她“口误”了。

叶向阳说的这些,沉清不是不知道,但她就是欺负叶向阳不是专业人士,故意把情况说得严重一点,好吓唬叶向阳。

哪里能够想得到,叶向阳现学现卖,直接反将她一军。

不过看叶向阳刚才那“嚣张”的样子,还真有几分“法外狂徒”的既视感。

《大明第一臣》

一念及此,沉清情不自禁地劝告道:“你还是好好当你的记者吧!律师这个行业可能不太适合你,不然容易把自己送进去。”

“我刚才有说错吗?”

叶向阳满头雾水。

沉清的一番话,搞得他有点怀疑自我。

他刚刚说的,全都是沉清这本书里面写到的内容啊,还有相关桉例解析……

沉清无言。

成功把自己送进去的律师有很多,少部分是意外,大部分都在自己的一念之间。

沉清也不确定,叶向阳要是真的转行当律师之后,会不会是其中一员。

其实就是看他刚才得意忘形的样子不爽。

“清姐是怕我跟你抢饭碗吧?”

沉清不说话,叶向阳便自我领会了一番,然后保证道:“放心,我接下来就报名参加法考。”

“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