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十年凌家为了凌思远的教育,举家搬到了澳洲,和凌思南更没什么联系。
不过后来因为家族生意的关系,不得已还是要折返回来。
凌清远此番也跟着回来了,因为邱善华实在不放心他一个人在澳洲住着,对这个宝贝儿子简直到了恨不得日日捧在手掌心上的地步。
凌家住的新房还挺高大上,凌思南从未来过,的士在小区门口就被叫住,凌思南不是熟面孔,又找不到人来证明,不得已只能下了车,拖着几大箱行李在小区里乱转。
小区有个球场,那时几个少年在球场上挥汗如雨,背心短裤,护腕绑带,一番鲜活耀眼的景象,攫取了凌思南的注意力。
人群中一个漂亮的三分投球,手腕自上而下划出一个流畅的弧度。少年的手指很长,像是弹钢琴专用的手,能敲琴键,还能运球,指节根根分明,白皙,干净,看了都忍不住心生几分旖旎。
凌思南轻咳了声,移开视线。
怎么对一只手都能脸红心跳。
她看了眼手机上的数字,又抬头望向四周的高楼,不得已只好走到球场边上:“请问……”
凌思南的声音和她的性子不太一样,稍微有一些娇嗲,不是刻意,是天生的。
几个大男孩原本还在打球,听到凌思南的声音,手上的动作都停了下来望过去。
唯一后知后觉的就是刚才那个三分的投手,看到队友和对手都缓了动作,才跟着一起转过头。
凌思南长得很好看。
柳眉粉唇瓜子脸,长的梢自然微卷,一双湿漉漉的杏眼,清纯的森女系。
但是她觉得,那个投三分球的少年比她还要好看。
清俊的脸孔,一双桃花眼,偏偏极为乖顺地藏匿在镜片下,眼瞳是极其浅淡的琥珀色,凉薄的唇角微扬,整个人透着阳光敞亮的味道。
就是有一点有些奇怪,他给她的感觉,似曾相识。
“请问,h幢3号楼怎么走?”凌思南终于记起了正事,又瞥了一眼手机访问。
“欸,这么巧——”一个矮个的男孩用手肘顶了顶那个投三分球的少年,“和你在一幢哦。”
三分球少年吃痛地扭了扭胸肋,一把推开矮个男生:“见了活的就不知轻重了你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