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他一起的所有人都过来了,每个人都用望着怪物的眼神望着我。</p>
冷冷的横顾他们一眼,我却是忍不住笑出来道:“我可没有这么好耐心天天解释,这次最后解释一下次给你们听,本大王是千年之前睥睨众魔的魔族之王,雷尔斯现在与我共享着一个身体。我就是雷尔斯,雷尔斯却不一定是我,哇哈哈哈,谁让这小子太笨了,禁忌魔法能乱用的吗?这禁忌魔法普通人施展一次起码让那吝啬的生命女神要去半条命,这小子倒偏偏玩上瘾了,时不时施展二招出来,弄得体内虚弱得不得了,这就给了我可趁之机。”</p>
望见诺瓦嘴唇欲动,我瞥了他一眼接着道:“我知道你想问什么,首先你要清楚我是谁,而这笨小子的人生经验还比不上我后面一个零头。自然只有我能窥视他的全部记忆,而他却不可能去窥视我的记忆了,虽然很对那小子不住,不过我的法则就是胜者为王。但我也不会一辈子留在这里,说不定那天我找到一个更好的躯体就离开也说不定。”</p>
我的一番话让周围的人都呆滞住了,每个人只会目瞪口呆的傻傻站着,千年之前的魔王竟然跑到现代来了,谁也想不到暗黑族苦苦等候的竟然会是魔王本人,如果不是看到地面上的黑暗骑士尸体,最少有一半人会嗤笑出声,如此荒涎的事情也有人编得出来。</p>
但现在却没有一个人敢笑出声来,黑暗骑士的恐怖刚从休斯帝国身上得到证明,而这些黑暗骑士到了我手上却如小孩子般不堪一击。</p>
不管真相如何,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清楚明白到我绝对是一个他们惹不起的人。而对付这种人的最好办法就是千万别惹这种人生气了。</p>
“好了!你们也不用如此吃惊,这种以自己本身铭印附身在他人身上应该是很平常的一件事情。”我似乎很不习惯这种气氛,率先打破僵局道。同时心里暗忖:自己重生后怎么会变得如此为别人着想,如果传出去岂不是让全魔族的家伙都笑掉大牙,虽然他们千年前已经跟随那场大战烟消云散了。那么会不会是现在化身为人类,倒是连他们的弊处也学了十足过来呢。</p>
“那个……”莱特脸孔发白,低着声音道:“我以后应该叫你什么名字,还能叫你大哥吗?”</p>
“当然可以!”我微笑以对,一个王者应该大方一点,何况我这个王者之中的王者,未了加上一句道:“我想大家喊我魔王可能很不习惯,这连我自己也不自在,哈,所以大家都可以称呼我叫枫,我是不会介意的。”</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