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次却有些意外,我并没觉得多疼,可能是精神太亢奋的缘故吧?
我扭身抓住打来的一棍,手腕一抖,竟然轻而易举的将棒球棍抽了过来,那小子重心前倾,似乎受到了什么强力,一个趔趄就摔在了地上。
我虽有些诧异,但当时一片混战,根本容不得思虑,我挥舞着棍棒胡乱抵挡着,中学的时候我跟着年纪里不学无术的混混学生也玩过几个月,那期间每天逃学,出入在镇上的台球厅、网吧、游戏机厅、大排档,没少打架,但我只是边缘人物,真正的硬仗并没经历过,一次三十多人的群架打下来,有两个重伤的,开除了五个人,我也被留校察看,自此才算老实了下来。但当时好歹也算混过,自此我的作风就硬朗了一些,上了高中也从未挨过欺负,但也没再打过什么架,只是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我的战斗力竟然无形中提升了这么多,以一敌四的状况,原以为毫无机会,却不想,我一度占据了上风,压的他们四人节节败退,有两个更是被我砸中要害,连滚带爬的往胡同外撤。
“特么的,来啊,草,来啊。”
我也没什么招式,反正事已至此,已经没了退路,既然运气不错,上来就让我抢得棒球棍,那就殊死一搏呗。跟这种人压根没什么道理可讲,他们狗屁不懂,就知道弱肉强食,碰到好欺负的往死里整,越求他们,反而会遭到更多的欺辱。
那个领头的倒还算淡定,只有他手里有刀,虽然只是把匕首,但一看就是开过刃的,刀锋足有十五公分,这要是扎入腹中,定是会造成重伤害甚至要命的。
眼看就要退出胡同,胡同之外的大道上虽然人流稀少,但好歹算是见了光,再打下去对他们极为不利。
领头的深知其中要害,必须在胡同内解决我。
眼看退无可退,他爆喝一声,“来啊。一群废物,都给我站住!五个打一个,打不过吗?草。跟着我冲!”
寒芒所至,杀机四伏。
我第一次跟匕首相博,说不怕是假的,当时就感觉腿有点软,一旦被他刺中,我可能这辈子都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