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戚维也和你说了,我们这部戏预算比较有限,价格方面还得你多包容。”
价钱谈不拢,说再多都是废话,魏阳不想白白浪费唾沫,所以先把价敲死,等这方面达成一致,再讨论其他。
听到这话,薛志谦点点头,很爽快的表示:“这个我知道,钱是小事,如果实在不凑手,我免费帮忙也可以。”
很多人印象中的薛志谦,在某一段时间混得很惨,甚至只能去开火锅店和网店贴补出专辑。
但那是后来的事了,现阶段的薛志谦正处于当红期,成名作《认真的雪》在2006年也算是年度爆款,虽然不是什么大牌歌手,但一般的价格可请不到他。
所以在最开始,戚维根本没想着找他,而是联系的另外一个歌手。
结果恰巧被薛志谦听到了《11》的小样,他很青睐这首歌,认为这首歌有火爆的前景,所以主动联系了戚维。
在戚维透露预算有限的前提下,薛志谦主动表示报酬不重要,才成功约出了魏阳。
“那就没什么问题了。”
听到薛志谦愿意低价甚至是免费录制,魏阳就知道这次合作肯定成功了。
毕竟像薛志谦这个级别,而且愿意低价或免费的歌手,魏阳是没有渠道再找第二个了。
就算薛至谦现在的唱功可能达不到要求,但还是可以后期修音嘛,反正总比他这个二把刀强。
当然,人家薛志谦也不是冤大头,魏阳大概明白他的想法。
如果是《11》这首歌达到他的预期,那么他能从这首歌得到的收益可远远高于那点录歌报酬。
就算这首歌没火,无非是浪费一点时间,权当是给朋友帮忙了,也亏不到哪去。
魏阳也不介意薛志谦的小心思,他不亏,自己也赚。
歌曲的版权由他和《一闪一闪亮星星》共同持有,就算是歌火了,薛志谦赚钱也得有他一份。
双方目的达成一致,剩下来就很好商量了,魏阳有现成的合同模板,两人直接当场签了合同,薛志谦象征性的收了18888元的报酬。
收好合同,两个人都很满意,笑容满面的互相握手。
“合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