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大哥自己发现后抢去了,荏南还沉浸在舌尖的滋味时,大哥就走了,追都追不及。
所以如今,她只能任由那副浸淫过她的身体的金丝眼镜,无间地横过大哥的太阳穴,勾住他的耳朵,偶尔触碰着他耳后的皮肤。
任由大哥戴着它,出门上班,衣冠楚楚地和人握手、签字,在偌大会场几百人的目光中发言,最后将那戴着金丝眼镜温文尔雅的样子印在闪光灯中。
正如现在,她也只能看着大哥伸手扶了下眼镜,手指划过镜架,然后拿了颗草莓,放进嘴里嚼咽。
只是一个动作,她就已经湿了。
荏南不可抑制地想起了昨晚,仿佛如今置于大哥唇间的不是草莓,而是她。
草莓的汁液在他齿间绽开,可惜荏南看不分明,但她想,现在大哥的唇,一定是甜的,如果她将舌尖伸进去,还能尝到草莓酸酸甜甜的味道。
荏南有些出神,江庆之不动声色地从镜片后看了她一眼,说道:“不爱吃?”
这才如梦初醒,这是平常她最喜欢的,今天端了一碟红宝石一般的草莓上来,各个都很漂亮,她却迟迟没有动手,自然令他侧目。
荏南慌乱地找着借口,“是这画报太好看了,我看得入迷……”
说到一半又噎住了,画报上正是大明星冯心怜小姐,标题还是夺人眼球的感情史起底,她有些尴尬地放下了。
“明之和她并没有什么干系,这回只是巧合罢了。”江庆之瞟了眼封面,随之解释了一句。
荏南有些泄气,旁的人就算了,大哥为什么也这样同她解释,二哥和谁有干系或无干系,与她有什么干系。
在大哥眼里,也是把她当作明之的未婚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