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嗜血蛊种(2 / 3)

请收藏本站,并多收藏几个备用站点:

常德才一咬牙,把事情经过讲述给了徐志穹。

五年前,常德才看上了脂粉商人兰五七的宅院,这座宅院不算大,地方也不算好,但非常适合常德才的魂魄,趁着兰五七出门做生意,常德才把这座宅院霸占了。

且如常德才所说,被长生魂占了宅院未必是坏事,兰五七一家根本察觉不到常德才的存在,而常德才当了一百多年的长生魂,见识自然比普通人强得多。

他在暗中替兰五七拿了些主意,让兰五七在城西选了块好地方,开了个新铺子,生意日渐红火,家境也越发殷实。

可没想到,家境好了,罗乱也来了。

兵部郎中刘旭行的夫人经常叫人来铺子里买胭脂,一来二去,刘旭行看上了这座铺子,也看上了兰五七的闺女兰燕,要强占了这份家业。

兰五七不从,刘旭行派人把他打了个半死,铺子也给封了,一家人没了活路,常德才在暗中替他们拿了主意。

“咱家在宫里待过,这样的事情听说的多了,从也得从,不从也得从,否则留给他们家只有死路一条!”

常德才这次的选择其实没错,虽说家业被霸占了,但兰五七一家起码还能安生度日,刘旭行住进宅子之后,也受到了常德才的影响,没有刮削的太狠,让兰家藏了些家底,兰五七还有两个儿子,日后各自成家,靠着这点家底,也能另谋生路。

本以为日子就这么将就着过下去,有一天刘旭行回来,身后跟着一群苍蝇。

苍蝇这东西到处都是,谁会在意?

没想到,仅仅过了一夜,兰五七一家的性命,全被这群苍蝇夺走了。

“那苍蝇真是吓人,凡是身上有孔的地方都能钻,钻进去就吸人魂魄,一家老小,无一幸免,咱家想和它们斗一场,可他们成群结队,根本杀不尽,

咱家的魂魄也被伤了,无奈之下,只能扔下他们一家,另寻别的宅子,咱家对不住他们,哪还有脸在背后说他们的坏话!”

常德才的性情还真不好评判,貌似他还挺重情义。

徐志穹从他的话里得到了一条关键信息,这蛊虫,是苍蝇。

他重新打开《化蛊卷》,从头到尾翻了一遍,没有找到苍蝇蛊。

草丝蛆虽然叫蛆,但不是真的蛆,只是和蛆虫相似的一类蠕虫。

难道这种蛊虫高级到了连太卜都不知道的地步?

次日天明,徐志穹找到武栩,把事情说了。

如果连是不是蛊术都不能确定,这事就不能轻易和梁玉明扯上干系。

武栩反复斟酌,决定去找太卜查证。

徐志穹劝阻道:“千户,这事我去就行,你不能去,你若是去了,太卜肯定知道出了大事,我去的话,只当是跟太卜请教化解蛊术的手段,只要把话说的小心些,他未必会生疑。”

武栩同意,徐志穹当天便去了阴阳司。

等见到了太卜,徐志穹直接请教:“晚辈近日研习破解蛊术之法,在屈灯守那里得知,说有一类像苍蝇的蛊虫,能吸人魂魄,我却在化蛊卷里没有见过,太卜可知道这类蛊虫的来历?”

“像苍蝇一样的蛊虫?”太卜一笑,“老朽一生见过蛊虫不下千百,却从未见过苍蝇一类,想必屈金山是听人误传了。”

太卜都没见过?

徐志穹还想再问,太卜推说事忙,端茶送客。

这老家伙是真没见过,还是有意隐瞒什么?

难道这真的不是蛊术?

又或者是太卜知道此事内情,不愿透露给我?

徐志穹悻悻而去,走出阴阳司,没多远,遇到了童青秋。

童青秋身边跟着一名男子,穿一身长袍,面白无须,看着有三十上下的年纪。

见了徐志穹,童青秋赶紧引荐:“志穹,这是我师兄,韩宸,韩裕之,前几日刚到京城。”

师兄?

据徐志穹所知,童大哥四十多岁了。

而且童青秋入门不晚,不到十岁便入门修行,如果这人是他师兄,就算按入门先后算起,这人年纪也不小了。

可他看着年轻,证明修为颇高,应该在童大哥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