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晚上,警方真的发现罗德曼出现,还是伪装后,基本认定了罗德曼是凶手。
但还是没有急于动手,直到现在,人赃并获后,才开始抓捕。
这里必须说一下,美国是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
不管是谁,想要监视或者抓捕一位美国合法公民,都必须要有正规的手续。
否则,后果会很严重,这就是美国所谓的人权。
警方也是一样,没有证据,根本无法合法的监视与抓捕罗德曼。
华国这方面其实也是一样的,但是,在华国,凡事都会变通。
比如,警方确定谁是凶手,没有证据,但也可以想办法请你去喝茶。
但在美国,恐怕就很难。
因为,这边的律师太厉害了,法制健全,有时候真的不是一件好事,见仁见智。
总之,在罗德曼一脸惊讶与茫然下,警察们包围了他。
警长下车,然后看着罗德曼:
“真是没有想到,大名鼎鼎的罗德曼先生,居然是电锯杀人狂蒙多”
罗德曼刚刚很是惊讶与慌张,但现在貌似又安静下来了。
他看着警长淡淡说道:“我需要见我的律师”
警长冷哼一声:“罗德曼先生,你恐怕是见不到你的律师了。
这次,你的罪太大了!”
罗德曼闻言也不惊讶,他只是抱着万一的心态试试罢了。
看了看警长身边的王健,他缓缓闭上双眼,坦然接受命运的审判。
而就在警员上前,准备将罗德曼带走的时候,王健突然上前,情绪激动的抓住罗德曼双臂,质问道:
“为什么?你为什么要杀害这么多无辜的人,告诉我,为什么!”
警长见这位侦探这么激动,连忙拉着王健退开,并安慰道:“他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同时,警长暗道:“这是一位好侦探啊,正义感十足”
从始至终,罗德曼一脸平静、一言不发。
只是,没人知道的是,此时,罗德曼的手臂里,多了一个微型定位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