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让出是吧,那我今天中午就不吃饭了,反正也没什么胃口。”
说起来,这一胎,叶娇着实怀的很辛苦。
就算是第一胎的龙凤胎,都不如这胎苦。
这里面住着的,八成是个混世魔王吧!从开始的孕吐,叶娇就比别人严重的多,最厉害的时候,她几乎吃什么吐什么。
恨不得,差点将胃里的酸水,一并给吐出来了。
好在,后来总算是勉强的熬过去了。
等这孩子大了一点吧,就开始在里面各种踢踢踢了。
得!叶娇有时候,半夜都恨不得给踢醒了。
得亏是隔着肚子呢,否则依照叶娇这样的暴脾气,还不得恨不得将这臭家伙给直接扯出来,冲着屁股就狠狠打去!哪怕并没有做什么胎儿鉴别,毕竟在这个时代还没有呢。
但叶娇等人基本上,也就十有八九的肯定了,肚子里面的这个,怕是个臭小子!歪楼了、反正就是在叶娇的坚持下,顾元煜才不得已松口,允许叶娇出门来观看今天的盛景。
等出来之后,叶娇就真的确定,自己这趟真的是来值了!这外面的景况,比叶娇想象中的还要更热闹、万人空巷,此生难忘!“快,将我的卡片机拿来,我要拍照。”
那是去年顾元煜送给叶娇的礼物,说是从国外传过来的,最新款的相机。
不同于之前那种笨重的大家伙,这东西小巧又方便,极易携带。
现代的人自然都知道这东西,也随处可见了,不过当有了手机之后,渐渐地,这东西也就不多了。
但对于这个时代的人而言,却是极为罕见的、当时好多朋友都慕名而来查看,简直宝贝稀罕的不得了。
为此,叶娇还重重“赏”了顾元煜一个大大的吻呢。
当然,后果自然不言而喻,肯定就是叶娇最后被拆吃干净……相机拿来,叶娇便开始兴奋的拍拍拍。
自从有了这相机之后,她竟也逐渐的爱上了拍摄。
更享受的,还是能记录每一个美好幸福的时刻。
毕竟,越是美好的东西,就真的越容易转瞬即逝,不见踪影。
相机的确是个很伟大的发明,这些相片被留下之后,经年累月,等老了之后,再将他们拿出来,慢慢的欣赏。
叶娇“咔嚓咔嚓”的拍了一阵子后,忽然她的镜头里,就出现了一个高大伟岸男人的身影。
他穿着翻领灰呢子长款大衣,里面的白衬衫几乎耀眼。
他从人群中而来,踏着满地的报纸和细碎的阳光,冲着镜头微微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