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八十六章 内圣外王(1 / 3)

天唐锦绣 公子許 1412 字 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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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是谓大同。”

这是每一个人都向往的理想社会,所以,它也只能是理想。

法家则提出法、术、势的学说,其实就是一种强调的国家治理能力和效率的政治理论。“法”和“术”是维护“势”的重要手段,严刑峻法是君主治理能力体现,是君主治理国家的有效性保证。

“势”是指君主的权力、权势、威势,法家尤其突出“势”的功用,强调“势”是君主治理能力体现,也是国家治理具有效率的保证。

法家的治理理论以自然人性为基础,认为人性是趋利避害的,其行为皆出于利益而已,而人际关系也是一种利益交换,厚赏重罚立足于人的逐利本性,从而达成天下治理的最终目标。

可以说,在道德修养、追求无上大同的道路上,儒家得天得厚、无可撼动,故而得到历代帝王的追捧。而在国家治理上,法家却又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

“王道”与“霸道”是儒、法两家的不同治理模式,儒家的理想政治以仁义道德作为统治原则和目的,是“王道”;法家的政治理想则强调以效能作为政治原则和政治目的,是“霸道”。

然而历史证明,仅仅以“王道”或仅仅用“霸道”,皆不能够实现长治久安的目的。“王道”重德,关心民意;“霸道”重功,关心权位。但两者都有益于国家治理,故而自汉朝以降,形成儒、法互补、王霸杂之的多元一体的治理体系,“王道”和“霸道”须并用,奠定了中國古代国家治理的基本模式。

儒家为“义”,法家为“利”,故义利双行,缺一不可。

这便是本质上的“内圣外王”!

在某一程度上,儒家並沒有看上去那麼保守,而且極為開放、兼容并蓄。它意识到自身的缺陷,立即便予以吸纳补充,所谓的法家现在只是一个称谓而已,早已被儒家兼并吸纳,合二为一。

那么,儒家是否会意识到自身对于专业知识方面的缺陷,从而吸纳自然科学呢?

谁也不知道,而且谁也决定不了。

无论是孔颖达也好颜师古也罢,这些当世大儒都不可能代表儒家下达行或者不行的决定,这需要时间去检验,若是有利于儒家,谁反对也不行,它会潜移默化的将之吸收兼并;若是利益冲突,那么谁说行也没用,它会天然的排斥……

所以聿明氏给不了李二陛下答案。

当然,其实李二陛下也不是太在乎占据社会主导究竟是儒家还是法家、甚至什么阴阳家纵横家兵家医家,他只看这些学派的主张是否符合帝王的利益,有利于他的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