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忙脚乱将茶几擦拭干净,正洗抹布的时候,门铃声响起。
“死胖子~”
“晨哥~”
“弟妹~”我帮阳阳放好拖鞋。
本以为没有留下破绽,没想到那农旭鼻子耸动两下,立刻换了一副嘴脸,贱笑道:“哟,小别胜新婚啊。”
气势被压下一头的我,忽然瞥到了阳阳脸颊那尤未散尽的红霞,道:“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屋里两位美少女一齐挥动粉拳,让我和农旭结束了不老实的话题。
“这天气也别出去了,打电话让旁边的超市送些菜过来吧。”我说。
农旭的鼻子又耸动两下,眼睛一亮,道:“我闻到了‘金钗’的味道!是猪蹄吗?”
我叹气道:“还是蛮不过你这狗鼻子。”
打开牛皮纸包装,浓香瞬间充满整个屋子。
“这是你嫂子今天坐了几个小时的车买来的,吃的时候要带着感恩的心,知道吗?”我说。
“啊?那真是太不好意思了,谢谢小雨弟妹。”
农旭向小雨点了点头,道,“真怀念那时候,放学后买一包猪蹄一包腐竹,在街边吃一碗猪油拌粉的日子啊。‘金钗’还是这样,不开分店,只能去总店排队吗?”
阳阳接口道:“没有太关注诶,好像是吧。这样的老字号,为了口碑还真是拼呢。”
小雨向阳阳伸出手,道:“让他们俩大猪蹄子啃猪蹄吧,我俩开黑去~哥哥,你的笔记本我征用了哈。”
农旭不客气的抓起一块猪脚大快朵颐,我也不甘示弱,和他比起了吃猪脚的速度。
等到超市配送员将菜送过来,我们已经把两斤多猪蹄啃得一干二净。
“让她们继续玩,我俩家庭妇男做菜去吧。”我提议道。
“嗝儿~谁怕谁?哥们也是练过的。”农旭擦了擦嘴角的香油,打了个饱嗝道。
农旭切菜,我做饭。我瞄了一眼,他的刀工确实是练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