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偶然相识,到偶然发生变故,又因为充分的理由带杜千蕊回北平,在不知不觉中,朱高煦觉得自己似乎有点喜欢她了。
如果换作后世,朱高煦肯定想娶了这个姑娘,前世他一穷二白,何况这个姑娘虽然在风月场所弹琴唱歌,经历不太上台面,但她并不是小姐;教坊司花国库的钱培养她们这种乐伎,不是为了用来卖身的。
在后世,选来选去的良家女子,也有可能来自东莞退休,不一定比杜千蕊干净。
但是,现在身为郡王,朱高煦十分识时务地收起了这种幼稚的想法:首先父王朱棣就要干死自己,本来就有病的徐王妃估计当场会被气死,就和朱高煦前世的老爹一样。
于是朱高煦发挥了最擅长的技巧,就好像每次赌博洗白后那样:给自己找借口,原谅自己。
他心道:如果自己和前世一样屌丝,杜千蕊还会“心甘情愿”吗?
这样想,心里就好受多了。
“王爷,奴婢做的不好,不合您的胃口么?”杜千蕊的声音又道,或许因为朱高煦久久不语,她忍不住了。
朱高煦这才淡定地开口道:“且不论手艺,光是这细致用心的做法,花费的时间和耐心,我尝到了满溢的心意。”
“这都是奴家该做的……”杜千蕊柔声道,“王爷这番话,奴家听得高兴,心里就和今天的天气一般。”
朱高煦微微转头,看着门外地上的阳光,好像在品味她的心情。
或许她的心情不该比作天气,而该比作这三道菜,精巧细腻。
“杜姑娘,你拿双筷子过来,和我一起吃。”朱高煦微微叹一口气,好意邀请道。
杜千蕊诧异道:“王爷是主,奴家是仆,哪敢?”
“既然如此,你就该听我的。”朱高煦道。
杜千蕊的眼珠子转了一圈,表情露出一点活泼的一面,吐了一下舌尖道:“奴家说不过王爷。”
于是二人对坐吃饭,亲密得好像一家人一样。
只有此时,朱高煦才能得到小小的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