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煦忙摆手道:“算了,要美女唱,才能赏心悦目。”
孙静哼哼道:“你这算是歧视女性么?”
“可别给我戴帽子。”高煦用玩笑的口气道。
妙锦却笑盈盈地说:“那边正好有一张琵琶。”
孙静高兴道:“哟,刘刚还是个多才多艺的人呀,今天你得让我见识一下。”
妙锦也怂恿道:“没事,别紧张。”她顿了顿笑道,“要他给别人表演,那真是不容易。”
“我想想唱什么。”高煦不再推辞,既然妙锦想听。
他心里早已想到唱什么了,因为现代歌曲只有一首是他特别熟悉的。
很多年前的第一世、他的女友最喜欢的一首歌,他为之专门练习过,每到KTV那样的地方必唱,唱过太多遍了,后来脑海中也偶尔会回响起来。
只不过临时他得回忆一下歌词。
过了一会儿,高煦便起身道:“那么,在下嫌丑了。”
妙锦掩嘴笑了起来,饶有兴致地看着他。
高煦走了过去,把墙上的琵琶取了下来,试了两下弦,然后来到话筒后面。
只有他的两个女伴在看着他,人们没怎么留意,别的只有一两个人转头看了一眼。
他开始弹前奏,用琵琶的弦声、演奏现代风格的曲子,倒也别有一番滋味。
“这夜我又再独对,夜半无人的空气。穿起你的毛衣,重演某天的好戏……”起手这一段调子有点低沉,粤语歌词,而且这首歌的咬字有点难。
好在高煦曾经非常熟悉,唱得没什么大问题,情绪也尽力融入意境了。
对于此时的人们来说,这是一首新歌。果然很快就有酒吧的顾客转头过来,留意到了他。
高煦穿着皮鞋、深色正装外套,白色里衬的衣领敞着、直到锁骨下方,他的头发也不长不短很整齐,显然不是酒吧的歌手,而是一个顾客。
几个女客被吸引了注意力,久久地瞧着这边倾听。
所以看反响,他唱得应该还可以。
如今的高煦,大多时候已是很沉稳收敛的人,所以唱到那句“将肌肤紧贴你,将身躯交予你”的时候,孙静的神情有点动容,目光露出酒精酝酿下的迷离。
高煦看在眼里,忽然觉得孙静听得懂粤语。
而妙锦听不懂,高煦当然清楚。以前的皇宫里,小荷是潮州人,但平时她只说京师官话。只有高煦能听懂小荷偶然间的方言。
“让唇在无味的衣领上,笑说最爱你的气味……”高煦一边对着话筒唱,一边看着妙锦。
妙锦听不懂,脸上带着微笑。
但高煦倒把自己给感动了。
现在他已经记不清、那时女友的相貌,除了空洞的回忆什么也没留下,但他想起了妙锦亲笔写的那本书。
陈旧发黄的纸张,在他年迈的时候时常放在枕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