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后的清晨,安迪起了个大早,在小助理托里的帮助下,穿上了准备好的一身身价不菲的厚呢猎狐装,皮靴、马裤、猎装、头盔等。
手里拿着黑色的带帽檐的头盔,在镜子前照了照,别说还真是非常的英武,这比在美国的猎装更加的讲究。
坐上酒店里的劳斯莱斯,在前后两辆黑色SUV的护卫下向伦敦郊外罗斯米尔庄园驶去。
因为是清晨,道路比较畅通,一个小时后,安迪一行人就来到了罗斯米尔庄园石垒拱型大门前,罗斯米尔四世是个比较英俊的足有190公分高的中年大叔,身材保持的很好,同样是一身猎装,只不过发型梳了一个油光铮亮的背头,正带着他的衣冠楚楚的管家还有几名保镖站在门口等候,身后是一辆球场电动车。
安迪走下车,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不卑不亢的走上前,和同样面带微笑,站的笔直的罗斯米尔四世握手问候。
“欢迎你的到来,史密斯先生。”
“谢谢你的邀请,罗斯米尔子爵阁下,非常荣幸认识你。”
安迪不是个标新立异的人,既然无法回避,那么只能入乡随俗,他又不是一个被惯坏的孩子,不懂的人情世故。
果然,罗斯米尔四世脸上的笑容更加明朗,用着所谓的贵族RP口音,RP是以英格兰东南部的口音作为基础的发音,类似于普通话以京片子发音为基础一样。
“今天的邀请属于私人聚会,你可以直接称呼我名字约翰逊,我想这样可以让你我更自在一些,我可以叫你安迪吗?”
“当然,这是我的荣幸。”
听到对方的话,安迪面带微笑的回答道,他也知道这群所谓的贵族在公共场合特别在乎别人称呼他们时,直接领地名称+爵位+阁下。
而罗斯米尔子爵之所以愿意让安迪直呼他的名字,无非是安迪史密斯的身份和身价,成就都是他无法小觑的,在这个年轻人面前,他并没有什么可以彰显的荣耀。
当然,美国也是一个不承认所谓爵位的国家,虽然很多美国人都以获得英国皇室爵位加冕为荣,但是大部分人还是对英国皇室不怎么感冒的,不冷潮热就不错了,如果坚持让这位年轻的亿万富豪一句带一个子爵阁下,说不定会引起对方的反感。
两人稍作寒暄后,安迪接受邀请,一起坐上了白色的球场电动车,在罗斯米尔子爵的介绍下,一路浏览着他们的家族庄园。
英国的贵族庄园或许是因为这里的天气原因,总给人一种空旷苍凉的感觉,同样是草坪树林湖泊,但是在安迪眼里真的是有点清冷。
远处雾气缭绕中,一座灰黄色的英伦式带有很多尖塔的古典建筑被一些茂密而姿态非常有特点的树木环绕着,来到近前,斑驳的墙面石头,没有因为陈旧而进行修缮,保留了原汁原味的历史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