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也是至今唯一公民普遍有持枪权利的国家。美国人拥有持枪的自由,但任何时候,自由都是有“代价”的。
随着在美国发生的一次次枪击案,禁枪与反禁枪的言论斗争一直在持续。
挂断老史密斯电话的安迪,坐在老板椅上,看着面前超大的电视墙中播放的枪击案现场画面,最终摇头轻叹了一声。
他同时步枪协会的请求,保持中立,并不是为了那点广告费,他也不是不支持禁枪,对于这种屡次发生的枪击案,他也是十分的难受,然而,他非常清楚,在禁枪这件事上纠缠无疑是在浪费时间。
如果真要禁,就严格宣布回收政策,过期就立刻出动军队,挨家挨户搜,搜到者严处!
并严守边境,打击贩DU枪支相连之的罪。
如果做不到上面的,那就别扯犊子了。
还是想着时时警醒,买把枪,保护自己不沦为暴力犯罪之牺牲品吧。
其实说起来真的很简单,就好比是,如果你是一个坏人,和同伙想出门去搞点儿钱,出门左拐是完全禁了枪的城市,出门右拐是每家必须有枪的城市。
罪犯会去哪里呢?
不用问,绝大部分脑子没坏的罪犯会去无枪区,不管罪犯自己有没有黑枪。
为啥发生枪击案的地方不在警察局或者军队训练场?原因也很明显了。软柿子永远是最好捏也是被最先捏的。
所以说,在美国枪已经是生活的一部分,是公民自由的基础。
当然,这里也有一个误区,有些州绝对不是像一些媒体报道的那样,在美国买枪就和买菜一样。
要知道在一些限枪严格的州买任何枪,不管步枪还是手枪,要做背景调查,然后等7天,太多申请的话,等3个星期也是有的。
然后没问题了才能把枪弄到手。
有什么精神病前科,犯罪前科的都不可能买到枪支。
既然明知道最终会再次不了了之,等到下一次发生枪击案继续扯皮的麻烦事,鸡贼的安迪又怎么会不做顺水人情,尤其是还有利益在前,加上步枪协会对史密斯家族表达的善意,安迪再拒绝,那就是傻,是意气用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