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马路对面的时候,那歌已经放完了,店子里安静了一会儿之后,又响起了同一个旋律,看来这歌是循环播放的。
灵子擦了擦汗,费力地推开茶色的玻璃门,悦耳的风铃声传进耳中,伴着冷气的凉风,让她一阵舒适的慵懒。
因为不是休假日,店里的人很少,只有角落里有一对儿情侣在挑高跟鞋。
店里没看到店主,只有一个白白净净的斯文青年正拿着一双透明细带凉鞋往架子上摆着,也不见招呼客人,真是个不怎么样的店员。
灵子笑着摇了摇头,反正她也被人冷处理惯了,没人接待就没人接待,就算有人来说个你好,最后也是要自己去转转的。
看惯了献殷勤这种事情在自己之外的人发生,灵子很早就学会了如何在无人关注的角落安静的自己活着。
不甘阿嫉妒阿即使有,她也都当作没有发生过。
可惜很不巧的,灵子一眼就看上了那青年刚摆上去的那双凉鞋,做工精巧,款式别致,而且,那双鞋是平跟的,不会再发生扭到脚的悲剧。
灵子承认高跟鞋的确能让腿脚的曲线看起来更加挺拔秀美,但她也厌恶穿着那东西时间一长之后经久不去的不适,也许,她把自己的脚惯坏了。
从架子上拿下了那双凉鞋之后,那个店员终于开口了,却不是正常店员的口吻,而是一幅爱理不理的架势,“小姐,您要是买鞋,那边架子有很多高跟鞋。”
灵子看了看自己脚上穿着的皮革囚笼,苦笑着说:“我要是再买高跟鞋,我的脚就要造反了。”
坐到试鞋的软凳上,她终于彻底把那两只鬼东西脱了下来,被解放的双足一阵轻松,她晃了晃被尖头鞋闷了半天多的脚趾,真想赤着脚踩在地上,来回走两圈。
看了看四周,没有找到禁止试穿的告示,灵子弯下身,把左脚踩进了凉鞋里,水晶色泽的系带在足踝上绕了个圈,相同色泽的带子构成了鞋的主体,第四根脚趾后的位置,缀着一朵半透明的兰花。
鞋底是柔软的看上去像塑料一样的材质,踩上去十分舒服,并不是会引起时髦女郎注目的凉鞋,却分外的合脚,伸手摸上去,鞋的材料和她的脚一样柔软细腻,让她好感顿生,只不过有一点不妥,就是尺码有点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