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十步这几话听起来有些无厘头,像是说了一番重复的废话,可是我细品之下,却品出一点意味。
每个人都畏惧死亡自然不必多说,虽然有很多人可以慷慨赴死,那也只不过因为在他们心中,有东西比死亡更加重要,只要有一丝希望能不死,没有人会愿意去死。
而说很多人畏惧乔十步,这大概是生物在更强大生物面前的本能畏惧,就好比去动物园,即便老虎被关在笼子里,没有威胁游客的可能,可只要老虎张牙舞爪,很多人望着那张血盆大嘴,就会双脚打颤,若是在野外遇到老虎,即便没有老虎只是路过,没有吃人的打算,恐怕也会被吓得屎尿失禁。
又比如说,很多人爬上丛山峻岭,看着山峦起伏,云海在其中漂浮,或者面对汪洋大海,看着一望无际,海天交接一线,都会心生天地之大,而自身渺小无助之感,这便是对大自然的畏惧。
更有甚者,只是站在高楼大厦的边缘,只要往下看一眼,即便有着护栏保护,保证万无一失,还是会觉得头晕脑昏。
这些畏惧都是无关死亡的畏惧,而是每个人的灵魂与生俱来的,天然对于所有强大事物的本能畏惧。
而乔十步说感受不到我的畏惧,说的便是我没有这种畏惧。
“前辈太高估我了,我这种人,在现代社会上,有一个统一的代称,叫做屌丝,别说我没有畏惧了,我只是在路上开车,碰到豪车,我心里都怕的要死,生怕撞一下下,半辈子就没了。”我自嘲道。
“不,我反而低估你了,你甚至算是我见过的年轻人中独一无二的,像你这样的人,我虽然也遇到几个而已,但他们都是出身不凡,而唯有你是个例外,你来自底层。”乔十步说道。
“我还以为我穿上这身衣服,应该有一点像一个上流社会的人了。”我轻笑道。
“衣服可以买,气质可以装,唯有习惯是改不了的。”乔十步说道。
“前辈是说,如果是那些大少,是不会这么随便的坐到地上。”我明白乔十步所指。
有人说,三代才能培养出一个贵族,说的便是只有从小的耳濡目染,才能把时刻注意仪表如同血液一样镌刻在身体里。
所以很多时候,一个人的社会层次,从他的一些生活习惯中就可以看出,比如白毛和罗索珲,他们都是衡郡市的顶尖公子,我就从来没有在公众场合见到他们蹲下,更别说直接坐到地上,不仅仅是因为这样不卫生,更多的是因为这些动作不雅,是他们从小接受的教育所不允许的。
即便是像李路悠,他远比同龄人要自律刻苦,对自身的要求更高,可是因为家庭环境的不同,他在这些个人仪表的细节上,也是不如白毛和罗索珲这两位室友注重的。
“那些人连喝杯酒,都讲究哪个年份的好,我看着都觉得他们活的累,哪像我,想坐便坐,想吃便吃,从来都不讲究任何东西,活的最是轻松自在。”乔十步咧开嘴笑道。
“也不尽然。”我大胆地说道:“一个人若是孤家寡人,自然可以活的逍遥自在,可当他和人有了亲密关系后,就需要考虑他人感受,比如说,一对夫妻,若是老婆一定要洗脚才能上床,而丈夫喜欢不洗脚就上床,那这个丈夫,他是洗脚上床好,还是不洗脚上床好呢。”
乔十步听了我这番话后,居然若有所思,歪着脑袋思考一阵子后,才说道:“说来这辈子有三个女人在我床上躺过,蓝可心是允许我不洗脚就可以上床的,还有便是蔺江仙,这个女人是李学究拜托我照顾的,虽然她三番五次爬上我的床,不过不管我洗不洗脚,我都不会上这个床。只有张荞卿是一定要我洗脚才能上床的,而我偏偏不喜欢洗脚,所以要我说,男人最好还是不要有老婆。”
从乔十步话中我大概听出,三位和他关系匪浅的上一代的美女,张荞卿无疑在他心中地位最高,这世上有很多女人愿意为他妥协,可是只有张荞卿不愿意妥协,他便认为男人最好不要有老婆,换而言之,在他心中,其她女人都不配做他的老婆。
而剩下两位,我在心里揣测,蓝可心大概就是乔念奴的母亲,想必也是个身材非常火爆的绝色美女,不然也生不出乔念奴这种极品女儿,可惜已经死了,连见一面都不可能,实在可惜。
而蔺江仙,我只知道她和李学究离婚后嫁给了乔十步,没想到只是受李学究拜托,倒是没想到,李路悠的母亲居然三番五次的主动往乔十步这个矮胖子的床上爬,实在令我意外,想来必定是空旷了许多年,可是乔十步不碰她,也没有别的男人敢给乔十步戴绿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