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冯庆绍的引荐下,林正杰拜访了简氏后人,也就是香港大名鼎鼎的‘三朝元老’简悦强,外人称之为‘简爵士’,还是如今香港中文大学的校董主席。
陪同林正杰的,还有马雅文的父亲马国宝大律师,因为他们需要先从‘简氏遗嘱’着手。
双方的会面,是在简悦强现在的寿臣山别墅里。
“舅舅,这位就是想买您跑马地简氏别墅的人,他叫林正杰,是个年轻的俊杰!这位是马国宝大律师,是他的聘用律师。”冯庆绍卖力的介绍道。
在新组的公司当中,冯庆绍是出资第三多的合伙人,一共是800万港币(总计4500万,按出资分成),故也比较热情。
按理来说,冯庆绍他们也是可以单独拿下这幅地,不过他们并没有林正杰的有信心。一旦不能圆满解决三个复杂的问题,这幅土地将成为一个烫手山芋,要一直亏损下去。
简悦强笑着说道:“我和胡律师倒是认识,只是这位小兄弟是哪家的子弟,年纪轻轻,这勇气着实可嘉!”
林正杰马上说道:“简爵士,我是公共屋邨长大的孩子,没有福气投生豪门贵族。有幸在股市掘得第一桶金,所以现在斗胆来咨询简氏别墅的事情!”
这让简悦强惊讶起来,公共屋邨长大的孩子,能找份体面的工作就已经不错了,居然还有实力购买简氏别墅。
冯庆绍再次替林正杰说话:“舅舅,正杰在第一季度,炒九龙仓股票赚了数千万的利润,所以现在胆子大了,居然敢打简氏别墅的主意。”
简悦强虽然惊讶,但没有多问,他是政界的人,不热衷投资;既然有实力,那就接下来谈。
“我的父亲立有遗嘱——世代不可变卖,只能出租或自用。”
林正杰随即说道:“简爵士,我和马律师研究过,简老先生的遗嘱条例不是永远一成不变的,时代变迁,自然有很多后代无法依从先人意愿的地方,这是法律上容许的......比如说,这块土地上的别墅已经年老失修,重建已经提上日程,倘若再建类似的大别墅,固然可以风光,但这和城市规划、周围环境格格不入.......就算重建成别墅,也太过高调,毕竟周围都是住宅大厦,这不符合简爵士您及家人的生活环境.......”
别墅当然不能建市区,所以这个遗嘱没有考虑到香港城市化发展的进程。
马国宝也说道:“从法律上来说,这样的例子还是比较多的.......而且,简老先生的初衷是后代子嗣不能沦落卖祖业过日子,但简爵士你现在是香港政府三朝元老,你弟弟也在美国做教授.......”
言下之意,你们已经在政界、医学界取得瞩目成绩,自然不是那样卖祖业的后代。现在出售简氏别墅,只是因为这里的房子和城市规划格格不入,且又老化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