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嗅到异类,或是别处有生人的味道。
就会遁着寻过去。
慕曲没走远,就被信妃的人给找到。
这些人个个骑着高头大马,身背箭篓,斜挎长弓,眼睛炅亮,一看就是个中好手。
为首的首领是信妃的心腹,见到两人一鹿,二话不说,抬起手道,“射!”
慕曲立刻将麋鹿推到她和姬琉言的身前,匕首抵制麋鹿的要害,“你们不就是要麋鹿,谁敢射,我就弄死它。”
这些人本就是为了找麋鹿而来,在森林里转悠了两个多的时辰,都没见到麋鹿的影儿。
现在看到一只麋鹿,自然不希望麋鹿死。
“你敢!”首领眼神阴冷,他看得出来与慕曲在一起的白衣男子受了重伤,而用麋鹿作要挟的女子身上并没有内力波动。
所以在他的眼里,两人此时已经成了死人。
不管是谁阻他寻麋鹿,都是死路一条。
他必须将麋鹿带走,带到信妃那里好交差。
给信妃也就是给姬子翊了。
“我如何不敢。”慕曲手一扬,麋鹿的颈间便溢出了血。
见女子真的敢对麋鹿下手,首领心下有些慌神,“你们两个普通的人,要它没用。只要你们把麋鹿留下来,我就饶你们两个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