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见过场面的人,奥斯本脑袋太蠢,他太喜欢近战肉搏了,而皮尔斯则是战斗素养缺失,对现代战争缺乏一定的了解,金盾在加入小组之前,曾经在部队服役过,有这方面的经验。
保护伞派出了200名,其中一半是那些老兵,给把枪,让他们上来打酱油,顺便赚点零花钱,还有一半则是其他正式雇员,包括北极狐、A小组都拉出来了,只是他们主要负责…攻击路加官邸,只要干掉对方,这场仗就不用打了。‘
当艾迪德兵临城下时,路加慌了!
这一切来得太突然,甚至他都没有反应时间。
非洲人打仗都很直,根本没有所谓的空中预警、卫星雷达预警等等,反正你拉出人来,我拉出人来,硬对硬,很少有战术,这样就更加依赖于武器装备了。
“快!快组织反击!”
路加忙不迭的说到,他忙不迭的跑出官邸办公室,让家里人收拾好值钱的东西,准备跑路,自己则是跑到贝莱德文城前线去视察战局,结果很不理想,雌鹿升高后,高射炮根本无法形成有效的打击,而且城墙也被艾迪德军队一炮给轰踏了,演变成了巷战。
皮尔斯手持一把9毫米VSS微声狙击步枪,占据着城内一处教堂,将窗帘拉上,只显一道缝,瞄准着对方重火力手以及狙击手,而在屋内,同样也有三名雇员紧紧抱着手中的狙击枪。
这是支临时组建的狙击小队。
除了他之外,有两人是北极狐的,一人是NOCS,都有战场狙杀对手的记录。
为什么狙击手会被称为战场上的“决胜者?”
因为他有时候,真的能决定一场战事的胜利。
通过狙击镜皮尔斯发现了一条大鱼!
两辆越野车在城内穿梭,车上装备有车载机枪以及小型迫击炮,而在后车的位置上他看到了个熟悉的人。
路加.马扎罗!
“伙计们,来了条大鱼。”他扭过头来,就喊。
正在恢复体力的雇员就爬起来,靠着窗户,掀开一点,盯着那车队。
“我们的目标就在里面,后车,司机位置,这个角度不对,要转移。”皮尔斯观察了一番后建议道。
“明白。”
三名雇员拿起武器就跑出去,其实严格来说,他们应该有观察手,这也是副射手,并且担任保护角色,因为狙击手如果让人一靠近,几乎就是砧板上的鱼肉,等着宰杀了。
你见过ADC被AD追杀后,能有几个跑的掉的?
但老狙击手更喜欢一个人行动,主要转移的够快。
路加.马扎罗皱着眉头,他身上穿着件墨绿色夹克衫,脸色阴沉,此时想的更多的是,艾迪德为什么会打自己?而且毫无征兆?而且今天格兰特、还有神秘男子都给自己带过警告,这里面肯定有什么关联。
自己好像没跟谁有仇吧。
他拧着眉,丝毫没注意到在9点钟方向,一名狙击手把“十”字对准他的脑袋,当越野车要转弯时,果断开枪,枪声很轻,装了消音器,使得VSS狙击步枪就像是炸花生米一样,加上使用亚音速枪弹,膛口噪声减小了,发射时噪声低到130分贝以下,实现了微声狙击。
但这威力没的说,发射可刺穿轻甲的9毫米×39毫米SP-5枪弹,在车臣作战的俄罗斯特种部队经常使用这种武器,其中更有部份流入车臣武装组织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