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七章【太平治世】(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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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明宣宗移驻城南,明汉昭亲王就打算出城,但被部将拦住只得假意回到汉亲王府,在暗中走小路出城投降,但众将们却纷纷上奏请求将汉亲王斩首示众,可明宣宗不准还把弹劾奏章递给汉亲王观看,而明汉昭亲王则叩首道“臣罪该万死!惟有听从陛下处置。”

同时明汉昭亲王的余党明赵简亲王手下叛将也全部被擒,之后明宣宗赦免了城中守军之罪,还改乐安州为〈武定州〉在命明阳武侯与明兵部尚书:张本,留守在此。

然后班师回朝将明汉昭亲王父子十一人全部废为庶人,关押在外城右安门逍遥楼内,还亲自把平息汉亲王的叛乱编写成「东征记」昭示群臣,逆党叛军汉亲王府太师:王斌,等人被伏诛同谋伏诛者有640余人,因故意放纵和藏匿反贼而被处死或戍边者有1500余人,发配边疆的有720人。

一日明宣宗前来探视,明汉昭亲王则乘明宣宗不注意伸脚将皇帝陛下给绊倒,还哈哈大笑惹得明宣宗大怒,当场命人把汉亲王拿下在用三百斤重的铜缸将汉亲王扣住,但明汉昭亲王孔武有力直接将大缸举起来,明宣宗又命人在铜缸周围放置木炭点燃,活活把明汉昭亲王和二子明汉世子:朱瞻圻、三子明汉世子:朱瞻坦、四子明济阳郡王:朱瞻垐、五子明临淄郡王:朱瞻域、六子明昌乐郡王:朱瞻垶、七子明淄川郡王:朱瞻墿、八子明齐东郡王:朱瞻坪、九子明任城郡王:朱瞻壔、十子明海丰郡王:朱瞻埈、十一子明新泰郡王:朱瞻垹,活活烧死在逍遥楼。

11月初2日征剿交趾承宣布政使司(安南国)叛乱的明成山侯兼交趾总兵:王通,进军在交州府威蛮州应平县与安定郡王交战遇伏大败,死者明军3万人,参赞军务的明兵部尚书:陈洽,感觉对不起朝廷当场挥刀杀敌数人才自刎而死。

明交趾总兵:王通,则负伤逃走,还暗中派人向安定郡王许愿为他乞封,并宣称不用奉朝令,还擅自割让清化府以南的演州府、乂安府、新平府、顺化府、升龙府给予安定郡王,在令官吏军民尽还东关(北撤)但榜文传至清化府时,明九真知州:罗通,不从,他与明镇夷卫指挥:黄达忠,拒守不退让安定郡王移兵久攻不下。

12月26日明宣宗遣明太子太傅兼安远侯:柳升,为〈征虏副将军〉充任「援剿总兵」、再让明保定伯:梁铭,为〈左副总兵〉、明左军都督府都督佥事:崔聚,为〈右参将〉率兵由广西承宣布政使司赴交趾承宣布政使司。

又命明太子太傅兼黔国公:沐晟,为〈征南将军〉充任「总兵」,明兴安伯:徐亨、明新宁伯:谭忠,为〈左右副总兵〉由云南承宣布政使司入交趾承宣布政使司。

还敕令明太子少保兼兵部尚书:李庆,为〈参赞军务〉,明工部尚书兼詹事府詹事:黄福,掌交趾布政使兼交趾按察使,与明征虏副将军:柳升,同行一起剿贼。

明宣德二年公元1427年10月28日,明宣宗由于多次出兵征讨交趾承宣布政使司导致两广以及云南承宣布政使司等地兵力大损,再加上交趾承宣布政使司地处蛮荒贡品,还不如大明赐给他们的价值高,所以让明宣宗产生了厌恶之心。

于是便利用安定郡王请和之机,决计罢兵放弃交趾承宣布政使司,遂遣明礼部左侍郎:李琦、明工部右侍郎:罗汝敬,为〈正使〉、明通政司右通政:黄骥、明鸿胪寺卿:徐永达,为〈副使〉诏抚手谕安南国赦安定郡王无罪,还传令立陈氏为郡王后,并召明交趾总兵:王通、明交趾参将:马瑛,以及三司卫所和府州县官吏,尽撤军民北还入广西承宣布政使司。

至此从永乐年间占据的二十余年安南国,前后用兵数十万,馈饷达一百余万,而转输的费用不在其内,到弃地罢兵时,归还的官吏军民共有八万六千余人,被安定郡王捕获拘留及被杀的人不计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