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妈,我回来了(3 / 3)

胜者为王 林海听涛 3191 字 9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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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低调的常胜竟然高调地带了一个外国女朋友回来!

这太阳从南边出来了吗?

虽然他女朋友长得有些……诡异……

※※※

下楼来倒垃圾的李玉华看到一大群人向她所在的单元走来,她还觉得奇怪。不知道这么一大群人来干什么。

于是她扭头去看热闹。

然后看到了领头的两个人,穿着打扮和大家完全不同。男的背着大背包,拉着手提箱,还戴着墨镜,倒映着天上的阳光。

女的就更夸张了,一头金色倒是挺好看的,但偏偏左边染了好几缕红色的。两个眼圈黑得跟熊猫差不了多少,衣服穿的也很怪异,上半身是t恤配领带,怎么看都觉得像是神经病穿法,下本身就更不用提了……简直不忍卒睹啊!一条短裤几乎刚刚能够包住屁股。露出了大段大段白如雪的大腿小腿。让李玉华都不好意思去看了。

然后那个男人加快了脚步向她走来。

看着眼生啊……来问路的?李玉华心里猜测着。

可身后那么多人……

她把目光望向了身后,看到了很多熟面孔,都是街坊邻居啊。

这些邻居们看到她也手舞足蹈地大喊起来:“玉华!你儿子!你儿子回来啦!!”

他们一边喊,一边用手指着前面那个小伙子。

这个时候,那个戴着墨镜的小伙子也走到了她的面前。

她愣愣地看着眼前的这个大小伙子。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

※※※

常胜站在李玉华面前,上下打量着,内心激动。

没错!

就是自己的妈妈!

长相一模一样,名字也一模一样。

但……却要比他最后记忆中的母亲年轻许多。

那个时候的妈妈,因为自己不争气,从单位下岗之后还要出去打工,希望可以为孩子买一套房子,这样他就不用和他们两口子挤在这个不满六十平米的小房子里了。李玉华一直认为自己的孩子找不到合适的女孩子,是因为他们没有一套拿得出手的房子。

现在哪个女孩子愿意和公公婆婆们住在一起呢?

没房子。人家连面都不见的。

所以她下岗之后就到处去打工,就像很多普通的中国妇女一样,她竭尽所能为自己的孩子贡献一切。

奉献完了他们的青年、奉献他们的中年,奉献完了中年,又奉献他们的老年。

大半辈子都耗在了孩子身上。

那个时候,常胜记忆中的妈妈脸上皱纹犹如沟壑。皮肤粗糙,常年穿着廉价的衣服鞋子,从来不会用任何化妆品、护肤品,一双手布满了粗糙的老茧。

只看她的样子,有谁知道年轻的时候妈妈其实也是一个美女呢?

如今的妈妈站在他面前,还有些风韵犹存,不像日后那么苍老。

他突然意识到自己曾经是多么的不懂事。

穿越之后差点以为自己再也见不到父母的常胜,这个时候看着呆愣愣的妈妈,突然鼻子一酸。

他摘下墨镜,用了一个他前一世从来都没用过的动作——一个熊抱,将妈妈紧紧抱住。

他把头埋在了妈妈的肩膀上。

“妈,我回来了……”

就站在他身后的艾薇儿饶有兴趣地看着眼前这一幕,本来就自然上翘的嘴角翘得更厉害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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