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命令,一个一百多米的大血雕就叼起了那几个强者的尸体,背在背上离去了。
不过格格巫的魔杖和斗篷似乎是不错的东西,我就拿了起来,道:“兑换之戒,扫描扫描这个,是什么东西啊,有什么作用。”
兑换之戒一扫描的暗暗和我说道:“是好东西,魔杖是能量精华,可以增加施法者的能力,应该是从某些强大的感染体的角或者骨骼制作而成的,衣服是皮毛,可以增加防御,而且似乎还可以增加速度。”
怪不得格格巫有时候跑的很快。
赖皮蛤蟆也是,这个东西有加成,是好东西。
我想了想,就说道:“薇薇安,这个魔杖给你了,有加持,应该比的笛子强,你试试。这个斗篷增加速度ぬ防御,诸葛韬略给你了,你以后就是鼠人军团的鼠王。”
两人接过,都很高兴。
试了试,果然加强了不少。
薇薇安还说呢,“这东西太神奇了,增加了百分之二十,怪不得格格巫那么强,原来如此啊。”
挥动着,荆棘更加厉害。
诸葛韬略则是跑的快,“唰!”“唰!”的狂奔,可以比拟鱼鳞王了。
可鼠人军团感觉还是差了点,虽说依然都拿着武器,单刀ぬ长枪ぬ盾牌之类的,可他们最大的作用就是挖坑。
正面对打,人数取胜,可对付感染体,就显得弱了。
我想了想,感觉给他们兑换一点东西,最好,比如绑在手腕上的钢爪,挖坑攻击都有帮助,以兑换之戒的能力也应该没什么问题。
可兑换出来,怎么说啊,必然会让人怀疑。
但又一想,他们现在已经是自己的力量了,自己三只眼的事,他们也都看见了,尤其是情况如此复杂的状态下。
不能再东想西想,坐以待毙,我就心一横,说道:“你们在等一等,我去给你们找些武器。”
去了城堡的废墟。
一行人都有些纳闷。
我则在那和兑换之戒说道:“给我兑换五百副绑在手腕上的钢爪,那些鼠人能用的,可以进攻,还可以挖洞,行不行啊。”
兑换之戒道:“这是简单,我的作用你都好久没用了,一定没问题,五百副,我给你放在哪里啊。”
我在那翻啊翻的,假装找,就说道:“用一个箱子装上,放在这里就行了,还有,钢爪的上面,最好可以释放钢针,不用太多,释放三个就行,可以用来偷袭。”
“这也没问题,对于浩瀚的外星文明来说,小儿科,你拿着就行了。”
“哐!”的出现了一个大木箱子,我就给抬了出来,拿到了诸葛韬略等鼠人面前,道:“打开吧,有你们想象不到的东西。”
“什么啊。”
诸葛韬略好奇的打开了。
一看,居然全是银白色的纲手腕似的钢爪,让他们激动不已,“居然有这种东西。”
立刻拿出一副戴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