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笙笙越是长大,那张脸,越是漂亮,狐媚子似的。
女孩子漂亮点挺好的,但是过分漂亮,便是罪过,容易生事端。
这孩子又是她惯着长大的,性子嚣张跋扈、无法无天,她真担心这孩子不知轻重乱闯祸然后把自己赔进去。
宋家家境不差,但在圣城,家境不差的家族太多了,若是安笙惹了什么大人物,宋家可罩不住她。
这样一想,陈清便坚定了把这孩子送到烈家的决心。
烈家绝对是圣城豪门中的豪门,而烈家主母叶温柔是自己的闺蜜,叶温柔一直喜欢女孩子,小时候笙笙还在烈家住过两年,叶温柔可疼她家笙笙了。
两年前,笙笙升高中,她就有过把这丫头送到烈家的想法,但是笙笙拒绝了。
她虽然遗憾,却也不好强迫这孩子。
现在,笙笙要到皇家学院当交换生,这一回,说什么也得把这丫头送去烈家呆两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