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叶温柔对安笙的喜爱。
这人啊,讲究个眼缘。
叶温柔打第一眼开始,就对小丫头有一种亲切之感,那是一种恨不得把人家外孙女抢过来自己养着的亲昵感。
哪怕现在,隔了十三年,这份亲密之感,有增无减。
她就是特别喜欢安笙这丫头。
沉吟了片刻,叶温柔提议道:“笙笙,你要是不嫌弃我家小骁年纪太小,就认她当个干爹吧,这样你就算我的孙女了!以后有什么事,让小骁罩着你!”
认一个只比自己大十岁的男人当干爹。
这感觉怎么有点奇怪呀!
干爹这种生物,不就是为了OOXX打掩护的么?
不过,安笙吐槽归吐槽,但也看得出来,叶温柔是真心喜欢自己,才这么抬举自己,让她亲儿子认自己当干女儿,以后她在这圣城豪门混,哪有人敢招惹自己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