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良清站在一旁一直没吭声,但脸上明显露出了惊讶的神色。他见姜大明把枪里的子弹打完了,便把自己手里的一支步枪扔了过去。姜大明抬手接过,举枪射击,还是十环。
“来,往远处那个靶子打。”韩勇指了指200米的靶,对姜大明说。
姜大明放了一枪,有点偏了。随后,他调整了一下,又放了一枪,这次准确地击中了靶心。朱良清给了他一板子弹,他连珠似地放了五枪,枪枪命中。罗毅看出来了,姜大明此前的确没有用过汉阳造步枪,对于步枪的弹道不熟悉。但他能够在一枪之内就找到感觉,并且马上调整过来,可见此人对枪的感觉实在是达到出神入化的地步了。他持枪非常稳,子弹出膛时的后坐力似乎对他没有任何影响。这几乎是一名非常出色的狙击手才能够达到的境界。
几个军官都惊喜地互相对视了一眼,没有人比他们更喜欢神枪手的了。于明在一边偷偷拉了拉韩勇的衣角说:“长官,想办法把他弄到特勤队来,这可是一把好手啊。”
韩勇看着玩得津津有味的姜大明,问:“怎么样,好玩吗?”
“好玩。”姜大明说,“你们的枪太棒了,比我的枪强多了。”
“那就跟我当兵吃粮吧,以后就能天天玩这枪。”
“当兵?”姜大明犹豫说,“我不当兵,听人家说,当兵要挨长官的打,我不干。”
韩勇说:“到我这营里当兵,长官肯定不会打你。我们的队伍讲究官兵平等,当官的不能打当兵的。我们一个月给8块大洋的军饷,比你打猎挣钱多,肯定够你养家了。”
姜大明想了想,说:“如果不会挨打,我倒想试一试。我家里就我一个人,平时也没人给我做饭。当了兵,就不用自己做饭了吧?”
韩勇心中暗笑,这个孩子倒真是挺实诚的:“你说你家里就你一个,你爹娘呢?”
“死了。”姜大明回答道,声音倒没什么悲痛的样子,估计是几年前的事情了。
“那你平时跟谁一起过?”
“自己过。我上山打猎,打了野味就送给邻居,他们就给我饭吃。有时候我吃大米饭吃多了,他们也不太高兴。”
韩勇说:“好,你就到我这来当兵吧,我保证没有人打你。大米饭管够,每个礼拜都有肉吃。每个月再给你8块大洋钱零用,你可以自己买点零嘴吃。”
“每个月8块钱?太好了,那我买这样的子弹就有钱了。”
韩勇哭笑不得:“兄弟,子弹不用你买,到我这里来,给你发杆这样的步枪,子弹尽着你打,你不打完不能吃饭。你原来那杆猎枪,干脆撅了当烧火棍吧。”
“好啊好啊。猎枪可别撅,怪可惜的。我送给我邻居吧。”姜大明认真地说,“对了,你说话算不算数,万一长官打我怎么办?”
张廷在一边说:“这可是我们队长,他就是我们最大的长官,他说了还能不算?”
“行,那我回去跟邻居说一句,把枪送给他们。下午我就来当兵,好不好?”
“大成!”韩勇喊道。
王成应声而到。
“你跟姜大明一起去他村里看看,了解一下他的家庭情况。看看还有没有什么亲戚之类的,该打招呼的就打个招呼。下午把他带回来。这家伙可是个宝贝,别给弄丢了。”
最后一句话,韩勇是压低了声音说的,王成会意地点点头,带着姜大明走了。
收了一个神枪手姜大明,大家都挺高兴。张廷抢着要把姜大明编到自己的连里去,被韩勇拦住了。韩勇跟于明商量,让他从士兵中挑几名对枪的感觉比较好的,和姜大明一起,编成一个独立的狙击手分队,进行更加专业化的训练。
朱良清对于狙击手这个概念是了解的,而且也了解狙击手在战争中所起的重要作用。他选出了15名士兵,加上姜大明,编成了一支16个人的小分队,由于韩勇和于明负责训练。小分队里有一位叫做丁秋发的特勤队老兵,枪打得不错,人也比较稳重,韩勇便任命他为副队长,负责管理日常事务。韩勇和于明自己则是负责全面的训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