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秀们都炸开了锅。
个个窃窃私语,无非都在说不敢吃。
倒是沈宁宁面无异色地品尝。
是椒盐味的。
不过,没有他们村子里刘大嫂子做得好。
刘大嫂子做的炸蝗虫,往往炸出来金黄焦脆,洒上椒盐和一点点辣椒面,就香的找不到北了。
宫里做的这个,只能说一般般。
沈宁宁吃着撇撇嘴:“味道普通。”
周围的闺秀们看着她如此勇敢大胆,都倒吸一口凉气,瞪圆了眼睛。
跟沈宁宁同桌的几个闺秀,最先动筷子的,是梁忆慈。
她绷着脸色,严肃的时候像极了方青黛。
只见梁忆慈接连吃了三个,咀嚼片刻后,微微点头。
“味道还可以,从前我在边疆跟我母亲生活的时候,还吃过炸蚂蚱。”
闺秀们听见她的话,又是一阵倒吸气的声音。
见梁忆慈都动筷子了,叶裳依也不再扭捏,尝了几个,倒是由衷地点头。
“比我想象中的好吃。”
齐岫薇看起来最为胆小柔弱,她大病初愈不过两年,这会儿面色依然淡白,嘴唇的血色是胭脂点上去的。
只见她瞧着面前的那盘炸蝗虫,眸光闪烁,似有些犹豫。
沈宁宁了解她的个性,便主动说:“小薇,你要是吃不惯,就别勉强自己。”
齐岫薇摇摇头,抬眼看向沈宁宁,唇边绽放出温柔羞赧的笑容。
“我在家也吃过,厨子都是捣碎了,拿胡椒粉拌匀,跟藕丝拌在一起,那种味道才香。”
其余的闺秀们:……
她们真是彻底对沈宁宁这桌人佩服至极!
怪不得她们能坐到一起去。
然而,沈宁宁她们不怕,隔壁墨知柔一桌的人,反倒掩住口鼻,有些嫌弃地皱眉。
“我吃不下,倒不是说味道不好,而是觉得很残忍。”墨知柔叹气。
齐妃感到有趣:“为何残忍?”
墨知柔站起身,身姿羸弱如花柳:“娘娘,为了保证蝗虫的口感,臣女听说,都是趁着它们活着的时候,整个丢进油锅里烹炸,死在鲜活的一瞬间。”
“一想到它们也是生命,臣女就下不去这个口……宁可饿肚子,也不想吃蝗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