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上任接到的第一起案子(求数据)(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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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上任接到的第一起案子(求数据)

“案发地点在哪?”

李承焕不慌不忙地说道,

“是江东区。”

“那就出发吧。”

“是。”

于是刚到检察厅的李承焕,又重新下楼,带着郑泰洙和两个搜查官,坐上车,一路朝着江东区而去。

江东区是汉城特别市下辖的一个区,如果说江南区和瑞草区这些算是富人齐聚的区的话。

那江北就是妥妥的穷人区。

居住在这里的一般都是穷人,打工族,社畜,还有不少考试院的备考生。

当李承焕他们四个人一路来到江南区下面某个公寓小区之后。

按照辖区警方提供的地址,很快就在附近一处公寓楼前,看到了数辆停在路边的警车。

“李检,应该就是那里了。”

“把车开过去,问问是不是在这里。”

“是!”

郑泰洙点头。

将车直接开到了那数辆警车中间。

郑泰洙摇下车窗,探出身子,向一个负责执勤警戒的警察开口问道:

“你好,江东区警署的朴在英警卫是不是在这里?”

“请问你们是?”

“汉城中央地方检察厅,这位是刑事3部的李承焕检察官,现在这个案子我们来接手。”

“啊,原来是中央地检的检察官到了,您辛苦了,我这就去通知朴警卫!”

站在外面维持秩序的警察听到是检察官来了,自然不敢怠慢,先是一个30度的躬身,然后连忙进去向上司报告。

可能有人好奇,为什么他们警察办案还需要检察官到场呢?

其实就是因为南韩的检察制度太变态了。

前面说过,检察官们的权利无限大,上抓总统下压平民。

只有检察官才有侦查案件的权利。

换句话说,如果没有检察官的同意,警察是无权调查案件的。

所以,虽然检察官和警察属于不同的系统,可在实际工作中,警察往往都会扮演检察官下属的角色。

什么时候开始启动调查,应该按照什么方向调查,什么时候终止调查。

这些看起来原本是警察负责的事情,在南韩统统需要检察官下达命令。

这么说吧,就连警察想要抓人,都得先找检察官打报告批条子。

这时候。

三人走下车。

李承焕看着被警戒线拦在来的公寓楼。

抬头望去。

就看到有一层楼的窗户外墙还有一些被烧的痕迹,虽然重新涂抹过墙灰,但这种老旧公寓的房东显然不可能请人精心来粉刷。

最多只是随便糊弄一下就行了。

想必那里就是案发地点了。

这时候。

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一路小跑着来到李承焕他们面前,点头哈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