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远混坐在人群里,一样拿着筷子,跃跃欲试。
“可以先吃肋排。”江富镇乐呵呵的,道:“咱们今天是32斤的羯羊,我估摸着,这边小排得好吃点。”
江富镇的手在空中虚划了两下,等胳膊肘收回来的时候,小排就全到个人的碗碟里了。
江远拿的就是碟子,一边撒上盐和胡椒,星星点点的白中混黑的盐粒名为椒盐,撒到羊肉上,鲜味仿佛都提升了起来。
羊肉嫩而不软,有嚼劲而无韧性,第一口吃下去,鲜味直冲鼻腔而去,脂肪的满足感直冲脑门。
“还是江叔的羊肉好,一点都不膻。又香。”有礼貌的百忙之中,抽空评价了一句。
剩下人的都是埋头哼哧哼哧的先吃着。
江富镇也只在厨房里笑,顺便折腾一下剩下的羊肉。
他年纪大了,吃肉吃不了两块就停了,尤其是羊肉,偏肥偏腻,连吃两天的话,肠胃都要受不了。但他还是喜欢做,喜欢看儿子和村里人一起吃。这是他少年时就有的梦想,只敢在想象中存在的幸福感。
江远就全然不同了,他今年才22岁,又是重脑力中体力的工作,正是能吃的时候。甭管是牛羊猪鸡肉,只要做的好吃,都是来者不拒。就是做的不好吃,也能吃个七成饱再停筷评说。
大家一边吃一边聊天,气氛颇为融洽。
论起熟悉程度,今天在座的起码都是认识了一二十年的亲戚邻居了。许是因为太熟悉了,话题很快就转向了最近的新鲜事——法医江远。
“江远,你现在做警察了,破了几个案子了?”花婶吃的不多,聊天的兴趣更浓。
江远笑了两声,道:“我是做法医的,参与了几个案子而已。”
“啥案子?”花婶立即追问,顺便起身舀了一碗汤。
江远道:“案子的事,不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