途中,他们打开背包换上了在海岛上的作训服。
武器,他们只用得惯从巨坑里带出来的陨铁短刀,匕首大小。
“咱们把野猪和麋鹿留给天可汗他们吧,毕竟他们有马跑得过这些猎物,咱们挑那些不爱跑的抓。”
“嘿嘿,大王子,你可真是个大好人。”
于是,大好人带着他的人形大杀器团队,在皇家猎场放开了手脚
预计七天的围猎,通常比赛结果会在第六天开始结算。
到了第五天,武将和权贵们只觉得今年的骊山猎场貌似有些不对劲。
野猪、羚羊、小麂、野兔之类的他们确实打到了一些,可厉害些的老虎、黑熊、豹子之类的是一个都没见着。
猛兽虽然有固定的地盘,但也不是一直在原地不动的。
他们闹的动静这般大,这些猛兽夜里都不出来凑凑热闹的吗?
隔了几个山头的大黑熊,在死之前也很是愤慨:
它想是想捡漏来着,外围的羚羊和兔子都慌慌张张往内山跑,送上门的口粮也得亲自下山取啊!
结果,它这个食物链高端的王者,就成为了怪物口中的猎物!
以往它无往不利的熊掌还没来得及扇出去,熊头就被几只全身长满了草的怪物给定住了。
怪物的实力实在是太强了!
它用尽了全身的力气都没有挣脱开来,卸力后就被扭断了脖子。
这个死法,倒叫熊没有受大罪!
之所以没有被剁头,是因为某王子说,长安的皮货铺子里,猎物的皮越完整越值钱。
还有这个大黑熊前掌,听他阿姊曾经讲过,说是极致的美味。
就是不知道天可汗带来的御厨,会不会做呀?
行宫里。
连续打了三天猎,已经过足了瘾的天可汗,扯下了一只金黄焦香的炙兔腿大口大口的咀嚼着。
行宫里,他想吃什么可没有人出来劝谏。
好不容易才能痛快吃肉,他觉得天都比以往蓝了些。
三下五除二吃完了半只兔子,发出了满足的喟叹:
“香,还是朕亲自打的兔子吃着香!刘都尉啊,你们说,今年的秋围谁最有机会拔得头筹呀?”
他的侍卫军首领皱着眉,认真的想了半晌,摇头:“不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