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平微微皱眉,“通禀一声也不行么?”
这里是王宫的侍卫,负责王宫安全,名义上,也算是离韵的人,陈平不想和他们起冲突。
一名侍卫狞笑道,“你算什么东西,也配老子去通禀?”
“听你的口音,是大唐人吧!”
“一群狗一样的渣滓,也敢在老子面前放肆!”
“现在跪下来,把老子的鞋舔干净,老子就放你离开!”
为了控制离韵,原有的王宫侍卫,基本上都被撤换了干净。
所以,现在的侍卫,没有一个认识陈平的。
狮城人看不起大唐人,是固有的传统了,离韵刚刚上任便被架空,自然也没时间去纠正这些思想。
更何况,眼前这名侍卫苦熬了十年,终于站到了王宫的门前,若是不能一展自己的风姿,岂不是对不起自己的身份?
倘若眼前是一名大人物,他自然会毛遂自荐,服务的屁颠屁颠的。
可如今只是一名大唐仔,有什么资格在他面前吆五喝六?
是以,这名侍卫发出命令之后,甚至有些洋洋得意。
那是小人得志以后的猖狂。
伧啷!
一声清脆的声响,那是佩刀出鞘的声音。
侍卫的佩刀!
下一刻,一颗人头冲天而起,喷洒的鲜血染红了整个宫门。
侍卫瞪大了眼睛,望着下方无头的尸体,根本就没想明白,为什么自己的佩刀会到了对方的手里,然后割断了自己的脖子。
一道冷漠的声音传来,正是出自那个他看不起的大唐仔。
“身为女王的侍卫,却不以女王的利益为重,当斩!”
斩字落下,侍卫的头颅也落了下来,端端正正的立在地上,嘴唇的位置,正是自己那已经被鲜血浸染的皮鞋。
自己的嘴能不能把自己皮鞋上的鲜血舔干净呢?
问题没有答案,侍卫已经魂飞魄散。
另一名侍卫直接看傻了。
什么时候王宫侍卫如此不值钱了,竟然被人杀鸡一样痛宰?
门前已经染血,陈平拉起刘晓玲,轻飘飘从宫门上方跳了过去。
两人衣袂飘飘,宛如一对神仙眷侣,轻轻松松便进入到了王宫内部。
剩余的侍卫满脸惊恐,心中顿时明白,他们这是招惹了不能招惹的存在。
这样的人物若是和女王配合,那么执政官们的算计,恐怕就会落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