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城外面的广场上,还有着好几万的士兵呢。
“哪来的这么多士兵?”
聂辰很惊讶,特么的北城那边被破城了,这些士兵不去支援,都赖在皇城门口干嘛呀?
这件事,完全就要归功于明郜了。
明郜一直认为,北城这边的攻城,是敌军的佯攻,肯定要趁机攻打其他的城墙。
他把任军的话当成了真理,死活都不肯调动后备军。
等他想要调动的时候,已经晚了,军令已经传达不出去了。
而这四万人,正是那些后备军。
只是,他们没有上战场,并不是一件幸运的事情,因为他们不得不在这广袤的广场,一马平川的地方,以自己的血肉之躯,来迎接敌军骑兵的冲锋。
此时聂辰的队伍,拖的还挺长的,京城虽然道路宽阔,但最多也就能同时让十几匹马并肩而行,聂辰的骑兵队伍,不得不拖的长长的过来。
聂辰看到了那些敌军,那些敌军也看到了他。
敌军立刻张弓搭箭,向着他们射了过来。
此时,聂辰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他没有时间停下来整顿军队,他如果停下,后面的骑兵会撞成一团。
狭路相逢勇者胜,更何况,老子还是骑兵呢。
聂辰挥起唐刀,大喝道,
“冲锋!碾碎他们!”
聂侯爷一马当先,冲在最前面,顶着箭雨,杀进了敌阵之中。
这些城里的兵马显然没有跟骑兵作战的经验,他们的阵势很乱,刀兵弓箭兵长枪兵彼此都是分开的,毕竟他们之前是打算去支援的,而不是就在皇城这里跟敌军作战。
所以,聂辰率先斩杀的,不是长枪兵,反而是弓箭兵。
聂辰骑着马一头撞进了敌阵之中,手起刀落,直接便将一个士兵的脑袋给砍了下来。
他的身上,也被喷了满身的血。
“杀!”
聂辰怒吼着,带着身后的骑兵们,丝毫不停的冲击着敌阵。
与此同时,距离此地不远的皇宫里面,明轩正在跟满朝文武开会呢。
明轩坐在太和殿的龙椅上,面无血色,身上还披着厚厚的毯子,跟满朝文武商议着如何抵挡敌军。
明轩的病还没有好,反而越来越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