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秦笛和晏雪偷偷做了好事,但是不知何故,三位女歌手所签的协议,还是被处心积虑的记者挖走了,而且竟然被刊登在报纸上。
“试看歌手卖身契!二十三岁不许嫁!”
这题目很吸引眼球!因为此时的年轻女子,大都在十七八岁出嫁,拖到23岁算是老姑娘。
再加上记者存了别样的心思,故意讽刺挖苦秦大少,所以只刊载协议的后半段,没有提及签协议的好处,所以报纸一出来,顿时引起人们的热议!
“哈哈!秦大少真不是东西!管天管地,还管人家婚丧嫁娶!他以为自己是天老爷呢?”
“这样的狗屁协议,没有法律效力!”
“怎么没有法律效力?前不久,阮玲玉不就输了100万?”
“我觉得不可思议,这样的协议,怎么会有人愿意签呢?”
“这叫霸王条款,你知道不?秦大少掌控百代公司,店大欺客,爱签不签!”
“魔都不是有三大唱片公司吗?百代,胜利,大中华,后面两家公司的协议是啥样的?”
“嘿嘿,说是三大唱片公司,其实百代公司一家独大,占据了60%的市场份额!胜利和大中华唱片公司,虽然对歌手的婚姻状况没要求,但是他们的歌手收入低,还不到百代唱片公司的四成呢!”
“这么说,秦大少经营公司还有一手?并不是像普罗大众认为的那样,只是一个酒囊饭袋?”
“哼,一群大傻瓜,只知道人云亦云!秦大少若是酒囊饭袋,能写出《围棋幽明录》成为棋圣吗?他老早就投资明月歌舞团,常年不断发掘有才华的歌手,还请了一大批著名的音乐家,帮歌手填词作曲……”
“切,再怎么说,也是靡靡之音……秦大少要是有骨气,怎么不去东北打鬼子?”
“你倒是有骨气,你去打啊……”
对于世人各种各样的评价,秦笛只是冷哼一声,并没有放在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