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五百零二章:死了也要催婚(2)(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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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身上班没几年,大概也就十八岁的时候,她母亲就开始找媒婆。

给她相亲,找婆家。

八九十年代的时候,所谓自由恋爱的思想虽然已经很流行了,但那也只是一些繁华地区比较流行。

很多经济欠发达地区。

以及乡村地区,依旧还是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占据主流,最多也就是不像几十年前那样盲婚哑嫁。

彼此之间会见见面,如果看对了眼,男女双方第一面都还满意。

那就可以尝试着多见几次面。

逛逛街,相处一段时间。

没问题,几个月,或者半年之后,差不多就可以谈结婚的事了。

当时原身所能挑的,也就附近十来个村子的同龄人,所以倒也不至于太挑剔,没相亲几次,她便顺利相中了一个年纪比他大两岁,没有正规工作,靠打工赚钱的男人。

也就是原身后来的丈夫——

宋建国。

最开始,原身父母对宋建国是不太满意的,因为宋建国家还是挺穷的,而且宋建国还是他们家的老大,以后肯定要承担养老责任,而且还得照顾下面的两个弟弟妹妹。

原身父母不用想就觉得。

女儿嫁过去肯定会受苦。

不过奈何女儿愿意,原身父母纠结犹豫再三,终究还是只能点头同意,并且给原身备了不少嫁妆。

一整套新的床单被褥。

一架缝纫机。

两个暖水瓶等一应家居用品。

除此之外,老两口子还将原身过去几年,交给他们充当家用的工资当中的大部分,也就是整整一千块钱,全都给了原身当压箱底钱。

别小看了那一千块钱,那时候原身一个月的工资,不过才四十块左右,一年到头也就赚个五百块。

她总共才工作三年,三年赚一千五百块钱,自己用了一些,家里又用了些,能剩一千块钱并且都给她,已经相当不容易了,况且陪嫁的缝纫机,床单和被褥之类的,不也要钱买,把那些东西加上的话。

原身的父母恐怕不仅把原身交上去的不到一千五百块钱,全部都给她了,甚至于还倒贴了她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