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只是一部分,这时候的偏爱还不是很明显,但是在原身丈夫去世后,原身偏爱就相当明显了。
可是总体来讲也不能怪原身。
任谁知道自己的孙子将自己卖身公司十年换钱回来,想要救自己的丈夫,那都会感动到难以复加。
心疼不已,感动不已。
即便最后晚了,没救回来。
可这份感动却是无法改变的。
再加上之后的几年时间里,刘辉一直在外面上学,也就逢年过节和寒暑假的时候能回来一趟,回来不是出去玩,就是学习,与原身接触也不多,感情自然深不到哪去。
而刘泽虽然辍学上班了。
但是不但基本每天都回来,每个月还给钱给原身当零花,碰到原身感冒咳嗽什么的,更是嘘寒问暖的,忙把原身送医院看病之类的。
这样的孙子谁能不喜欢?
谁能不偏爱?
不是辩白说原身偏心是对。
但原身偏心的确是理所当然。
人心都是肉长的,感情都是处来的,谁经历这些,能不偏心呢?
“我承认,我是更偏心小泽。
但你还记得十年前吗,就小泽十年前做的事,你觉得我不该偏心他吗,古代卖身葬父也就那样了。
小辉呢,他还在学习呢。
他爷爷去世的那一天,他连晚上补课的事都没有落下,办丧事的时候,小泽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眼睛哭到后来需要去看眼科医生治。
而小辉呢,他没有哭。
这么多年了,我记的依旧清清楚楚,他在他爷爷冰棺前磕了三个头,烧了两张纸就回去做作业了。
我不是说学习有错。
但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别以为我不说我就看不出来,老头子死的时候你跟你媳妇都松了一口气吧。
小辉我不知道他松没松口气。
但反正没见他有多悲伤。
白宴起,纸钱飞的时候,我只看到了三个真正悲伤的人,我和你妹妹,以及小泽,就我们三个人。
如此,我偏爱他过分吗?”
乔木是承认了她偏爱刘泽,但是她一点不觉得自己的偏爱有错。
老人更喜欢孝顺子孙。
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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