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敬宣骑着高头大马,他的右臂之上还裹着伤带,这会儿左手持着骑槊,因为他那远比常人更魁梧高大的身形,连胯下的战马也是一匹肩高超过别的战马足有半尺的河西天马,这是刘敬宣特地从苻坚的御马中挑选出的,为的就是今天的阅兵,看着刘裕所过之处,无不是一片欢呼,刘敬宣咧嘴一笑:“爹,你看寄奴,真的拉风啊,咱们北府军的军威,今天真的是扬眉吐气啊。”
刘牢之的嘴角勾了勾:“你应该想想,为什么在那个位置的,不是你。”
刘敬宣先是一愣,转而摇了摇头:“寄奴哥这战确实表现出色啊,这是全军上下都清楚的事,谁也不可能夺了他的风头吧。再说,这不是玄帅安排的嘛。”
刘牢之咬了咬牙,低声道:“蠢材,你看看你,都给他落下多少了?进北府军的时候,你心比天高,谁都不放在眼里,可是现在才不到三年,就对刘裕彻底认怂了吗?”
刘敬宣叹了口气:“爹,你的心思孩儿知道,孩儿也尽了全力去跟寄奴一比高下了,但人家确实厉害啊,这回孩儿的性命还是他在战场上救下的呢。”
刘牢之的眼中冷芒一闪:“那又如何?救你一命,就要对他死心踏地了?男子汉大丈夫要有点出息,绝不可以居于人下。他这回救了你,你以后救他一次,就算抵过了,但绝不可以就此失了志气。明白吗?”
刘敬宣勾了勾嘴角:“好啦,爹,孩儿明白你的意思,跟寄奴以后是朋友,也是竞争对对手,这点孩儿不会忘的,但这次,刘寄奴可是立了大功,于情于理,都应该是他在这个位置才是。”
刘牢之冷笑一声:“未必,这次虽然刘裕的表现出色,但是斩杀敌帅的大功,可不是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