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关平安一贯以来就是她爹娘的贴心小棉袄。
哎哟,好东西!
关平安绝对没想到在在一堆小闹钟之间,她都能找到遗珠。
货架上可不就是那个带有星状标志的万啥龙牌子的金笔?这她认识呀,她梅爷爷就有一支,可惜沾不了墨水。
用她梅爷爷的话来说,这才是高端货。旋一旋笔,笔尖都能缩回,再也不担心会漏墨水染黑口袋。
高扬着脑袋的关平安捂住面具,再次眨了眨眼……再次确定无误它们真是那个149型号的金笔。
她立马想找张凳子……
一双大手先她一步抓起两个细长笔盒。
关平安顿时懵了。
谁呀?
这是谁呀?
她都已经想好。
这两支笔不管要花多少钱,她都要拿下。
刚好她梅爷爷手上那支笔坏了,她给补上;剩下的一支送给她爹爹,往他上衣口袋一插,倍有面子。
这坏蛋!
个儿高了不起啊。
比她爹爹年纪还大,还没她爹爹高,一准是再也不长个儿。
关平安打量起眼前这人的着装。
好像是不缺钱的。
她心里更是暗暗决定,等对方一放下,她就动手抢。管它凳子不凳子的,她就不让人靠近咋地。
可……
夏致远的身子一转,左脚一抬。
急得紧盯不放的关平安顿时瞪大双眼,胳膊一伸拦住人的去路,“叔叔,你真要了呀?一对都要?”
夏致远闻言蹙了蹙眉。
这样的地方哪来的小丫头片子!
这两支钢笔绝对是价格不菲,可送人就要送到人的心坎上才有效果。别看现在什么都讲究艰苦朴素,但……
一想起自己将要花出的大价钱,夏致远不悦地挥开关平安的小胳膊,“去边上玩儿,别挡道。”
关平安瞟了眼自己被甩开的胳膊,气得暗暗咬牙。坏份子,绝对是坏份子,都穿皮鞋了居然还能有钱买金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