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晨,来帮忙。”小李同志招招手,让顾晨跟自己,来到鱼缸旁。
说实在,鱼缸不大,长度一米五,宽度甚至还不足一米,而高度只有零点五米。
小李同志跟顾晨,两人一手一边,将鱼缸向外一侧。
随后小李道:“师傅,你快看看这鱼缸下,有没有凶器?”
张敬德蹲下身子,开始仔细检查,可翻来覆去好几遍,却依然没有任何发现。
“奇怪,没有啊?”
“那鱼缸里呢?”顾晨放下鱼缸又问。
“鱼缸?”张敬德摇摇头:“就这些玩意,如果有假山的话,说不定还能当做凶器用,可就这些观赏鱼,难道鱼还能伤人吗?”
张敬德同志依然毫无收获……
这下张小桂来劲了,直接整理了一下西装,道:“警察同志,该交代的我都已经交代了,我就是个过客,你们也没有确切证据能证明,我用凶器打伤了商场经理,所以,我现在可以走了吗?”
“不能让他走啊。”被咬伤的保安小哥,一直对张小桂是不是属狗的问题耿耿于怀。
而另一名保安,却在此刻有了动摇:“我说阿强,会不会真是我们搞错了?或许是我们刚才没看清,让那个凶手率先跑掉了?”
“不可能,我眼神好的很。”被咬伤的保安急了,道:“再说了,我们两个人,两双眼睛,难道都会看错吗?不会的。”
为什么会这么说?
虽然两名保安,在听到电话中的惨叫声后,目光就投向了五楼的办公室大门。
而两人当时都在四楼,但商场的楼层护栏,都是透明玻璃,完全是可以看清五楼办公室大门的状况。
两人快马加鞭的走上电梯,目光就始终没有离开过,赶到办公室门口时,也只有张小桂匆匆忙忙的跑出来,不是他是谁?
只不过现在,人虽然是抓了,可却没有证据证明,他张小桂是用哪种凶器进行行凶的。
就就好比,你明明知道罪犯就站在你面前,可就是没能力证实这一点。